当前位置: 首页 > 专题 > 正文

黔南州检察院联合多部门召开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工作联席会 携手共筑未成年人保护墙

作者:黄永荣 编辑:吕苏苏 来源:黔南检察 发布时间:2020-07-21 09:24:58

字体:T大 T小


   2020年5月7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监察委员会、公安部、司法部、教育部等9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意见》)对相关职能单位部门如何落实强制报告制度提出具体的要求。为进一步完善机制,全面贯彻落实执行该《意见》,切实加强对未成年人的全面综合司法保护,及时有效惩治侵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7月16日,黔南州检察院联合州纪委州监委、州教育局、州委政法委、州公安局、州民政局、州司法局、州卫健局、团州委、州妇联等九部门,召开黔南州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工作联席会。此次会议邀请了部分州人大代表、州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代表参加。

  
  黔南州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刘南翔主持会议。会议组织传达学习了《意见》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布五起侵犯未成年人强制报告典型案例,研究讨论《黔南州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征求意见稿)》,就如何落实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开展座谈交流。
  
  会议还传达学习了《意见》出台的背景及主要内容,分析了黔南地区落实强制报告制度的紧迫性和必要性。近年来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有上升趋势,存在案件预防难、发现难、取证难等问题,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国家监察委、公安部、司法部、教育部等9部门会签下发《意见》,进一步明确了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报告的概念、报告义务的主体以及应当报告的情形,同时对公安机关的查处和检察机关的监督工作进行了规范,确保及时依法处理控告和举报,规定了在报告、处置过程中注意保护救助未成年被害人,并建立制度落实督促和追责机制。《意见》的出台,是利于及时干预、严厉惩治、有效预防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有力措施,对切实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推进未成年人保护社会治理体系现代化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参加会议的各单位部门相关负责人员对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布的五起侵犯未成年人强制报告典型案例进行逐案学习。并对黔南州人民检察院起草的《黔南州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征求意见稿)》提出修改意见或建议,并结合各自工作职能更好地推动强制报告制度落实进行了深入的探讨和交流,同时针对今后落实执行过程中可能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共同商议具体措施。
  
  参会人员达成共识,表示在今后工作中,各有关职能部门应按照《意见》规定,持续加大工作力度,不断密切协作配合,形成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的社会合力,确保强制报告制度落地落实,用全社会共同的力量守护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