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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泉市在全州率先实现乡镇(街道)法治建设议事协调机构全覆盖

作者:潘金龙 编辑:何飞 来源:福泉市司法局 发布时间:2023-03-10 16:1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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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打通基层法治建设“最后一公里”,福泉市坚持问题导向、强基导向,印发了《中共福泉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提升乡镇(街道)法治建设能力的意见》。目前,8个乡镇(街道)法治建设议事协调机构实现全覆盖。
  
  抓平台促引领。全市各乡镇(街道)均建立了“1+1”的法治建设体制,即:1个党(工)委法治建设议事协调机构、1个依法治镇(街道)办。委员会履行本辖区法治建设牵头抓总、运筹谋划、督促落实的职能,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委员会办公室作为委员会的日常办事机构,落实2-3名工作力量,负责统筹、协调、督促、检查、推动各项法治建设任务落实,为基层落实市县法治建设任务,推动法治乡镇、乡村建设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目前,全市各乡镇(街道)均已召开第一次全面依法治乡、镇(街)委员会会议。
  
  抓机制促规范。全市各乡镇(街道)出台了委员会和办公室工作规则,规范机构设置、职责任务、会议制度和运行机制,法治建设议事协调机构实现实体化运行。将法治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同奖惩,乡镇(街道)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带头抓好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
  
  抓重点促治理。坚持以重点突破带动全局推进,紧盯基层法治建设各项重点任务,全面推进乡镇(街道)执法体制改革,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创新开展“五无”乡镇(街道)、村(社区)示范创建(无犯罪、无信访、无诉讼、无邪教、无毒示范创建),大力实施“法律明白人”“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工程,推进法律顾问全覆盖,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等工作,夯实福泉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基础,更好护航强富美的新福泉现代化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