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都匀公安交警开展摩托车和电动车整治行动以来,在加大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管理的同时,坚持以教育为主、人性化处罚的措施,争取广大市民对公安交警工作的理解和支持,营造全民参与的良好社会氛围,共同打造安全、畅通、有序的城市交通面貌。
近日,对于部分轻微违法行为(如:驾驶摩托车、电动自行车未佩戴安全头盔,安装遮阳雨棚,行人闯红灯,横穿马路等),驾驶员可自愿选择以下处罚方式:自愿接受罚款、扣分等常规处罚;自愿担当限时交通管理志愿者;自愿将自己的违法行为及反省声明发至朋友圈并集20个赞。
其实,发这类的朋友圈也是一种处罚,不仅让驾驶员认识到了错误,还可以带动身边的人,共同遵守交通规则。在以往劝导、处罚的基础上转变方式,既是对当事人的警示,也是一种宣传教育的手段。通过这种形式,达到“处罚一个,教育一批”的效果。
都匀交警提示,处罚不是目的、教育才是根本,为了自身及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请广大驾驶员行驶时遵守交通法规,养成安全出行、文明出行的良好习惯。 (吴瑕)
(编辑:吴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