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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南州又一次掀起学习民法典热潮

作者:韦丹琳 编辑:吕苏苏 来源:法制生活报客户端 发布时间:2020-08-14 11:3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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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公布以来,黔南州各级各部门多渠道多形式学习宣传民法典。在州委统筹安排下,在把学习宣传民法典作为“七.五”普法最后阶段主攻目标的同时,将民法典纳入全州各级干部学习培训重要内容,又一次掀起学习宣传民法典的热潮。
  
  8月13日,由黔南州委组织部、州委党校举办的县处级领导干部《民法典》培训班第一期在黔南州委党校开讲。本次培训邀请贵州省社会科学院党委书记、博士生导师吴大华以《学习民法典,规范公权力,为人民追求美好生活保驾护航》为题,为全州县处级领导干部及12县(市)乡科级以上干部专题讲授民法典知识。培训以新时代大讲堂形式举行,主会场设在州委党校,县(市)、镇(乡、街道)设分会场。



↑ 培训班开讲现场。
  
  吴大华首先传达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中央政治局第二十次集体学习时的讲话精神,提示各级领导干部要做学习、遵守、维护民法典的表率,提高运用民法典维护人民权益、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能力和水平。吴大华分别从民法典的亮点热点、民法典中有关行政机关履职规定、领导干部为什么要学习民法典、工作中如何贯彻实施好民法典五个方面依次展开讲解。重点指出民法典实施水平和效果,是衡量各级党政机关履行为人民服务宗旨的重要尺度,各级党和国家机关开展工作要考虑民法典规定,不能侵犯人民群众享有的合法民事权利,包括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各级政府要以保证民法典有效实施为重要抓手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把民法典作为行政决策、行政管理、行政监督的重要标尺。


 
↑ 贵州省社会科学院党委书记、博士生导师吴大华讲授民法典知识。
  
  结合总则编、物权编、人格权编、继承编、侵权责任编中涉及行政机关履职的规定,吴大华还从适应四种变化、处理四大关系、完善四大能力(即适应市场经济主体权益的变化,进一步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增强法治引导力;适应民事活动行为规范的变化,进一步处理好管理和服务的关系,完善社会保障力;适应公权力行使界限的变化,进一步处理好公权和私权的关系,强化行政约束力;适应法律法规适应性的变化,进一步处理好行政和司法的关系,提升政府公信力)三个方面详细讲述了领导干部在工作中如何贯彻实施好民法典,指出党员干部处在践行依法治国最前线,肩负着推进依法治国的职责使命,必须带头做学法、用法、守法、护法的表率,要求领导干部要深入宣传贯彻实施民法典,推进黔南州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切实为人民群众追求美好生活保驾护航。



 
↑ 黔南州直各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在州主会场参加学习。

   
 
↑ 黔南州直各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在州主会场参加学习。 

       宣讲主题鲜明、内容丰富,与会人员纷纷表示,通过聆听宣讲,从理论和实践层面对民法典有了更深入的认识,不仅拓宽了思想的维度,而且增进了理解的深度。今后在实际工作中,要不断增强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依法执法、依法行政,始终争做《民法典》的学习者、宣传者、践行者,进一步提高运用《民法典》维护人民权益、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能力和水平。
  
  黔南州四家班子领导及州直各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共200余人在州主会场参加了第一期学习,第二、第三期共550人将分别于8月17日、8月21日继续展开培训。根据安排,8月23日,还将举办一期由全州镇(乡、街道)党政正职领导干部参加的民法典培训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