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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获得征地补偿款平塘一男子涉嫌放火罪被起诉判刑

作者:黄仕勇 编辑:吕苏苏 来源:法治黔线客户端 发布时间:2020-09-09 20:4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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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期,平塘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对石某以放火罪向荔波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    
  
  2016年平塘县修建平罗高速公路平塘特大桥时,征用了两个村组在该争议地段炭山的山林,争议地涉及补偿款约30余万元,由于炭山被征地块权属争议问题相关部门多次调解未果,致使征地赔偿款至今未能发放。被告人多次作为本村组代表多次参加纠纷调解。因多次调解未果,影响到被告人的切身利益,由此产生了不满情绪,便采取极端行为对社会进行报复。被告人石某于2020年5月8日凌晨3点时,带上一次性气体打火机,来到鱼洞坡上用打火机引燃旁杂草,随后,又用打火机引燃岜令坡附近杂草,并将打火机丢入火中,引发森林火灾,严重破坏国家公益林。经调查:过火面积4.2096公顷,其中国家公益林1.2810公顷、商品林2.9286公顷。

  
  ↑ 视频提审。
  
  案发后,为使该案诉讼活动顺利进行,平塘县检察院积极与县公安局沟通协作,注重发挥提前介入工作机制的作用,指派专人提前介入该案的侦查活动中,引导公安机关调查取证,并对现有证据的补充和强化提出意见。与此同时,平塘县检察院严格依法对案件诉讼活动,证据收集等程序事项开展监督工作,确保该案侦查活动有序进行。案件移送审查起诉后,平塘县检察院经审查查明认为,石某故意放火烧山,从而引发森林火灾,危害公共安全,其行为已触犯刑法。此外,石某的行为损害了国家森林资源,破坏生态环境,导致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应对被告人石某涉及损害国家公益林部分的事实,一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请求法院判令被告人赔偿被损害的国家公益林补植、管护等费用9千余元。
  
  
  
  ​↑ 远视频庭审。
  
  庭审中,被告人对犯罪行为表示懊悔不已,当庭认罪,并对当庭宣判的刑期表示接受,作为教训以此警示本地的群众,并愿意赔偿林业资源遭受损害的修复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