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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首例采取单轨制办理的案件在龙里县法院开庭审理宣判

作者:高轩 编辑:吕苏苏 来源:黔南长安网 发布时间:2020-07-10 12:5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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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月9日,贵州省首例贯穿公、检、法,实现刑事案件全程网上办理的案件,在黔南州龙里县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被告人表示服判不上诉,案件审理历时仅10分钟。  
  据悉,该起“危险驾驶案件”从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到检察机关审查起诉,再到法院审理判决,均依托“贵州省跨部门大数据办案平台”实现案件在公、检、法三系统之间的网上业务协同。公安机关把制作好的电子卷宗材料通过大数据办案平台向检察机关移送起诉,检察官在案件办理过程中只对电子卷宗材料负责,审查完毕后再通过办案平台向法院提起公诉,法官利用平台上接收的案件材料审理案件,并依托平台实现了网络庭审,实现整个案件办理全程网上留痕,改变了过去办案的模式。  
  网上办案单轨制即刑事案件全部使用电子卷宗进行办理,替代了纸质材料,是一种全新的办案方式,数字化办案、智能化阅卷替代了传统“一张纸、一支笔”的办案模式,是政法机关在新时代背景下的自我革命。  
  “在单轨制办案模式下,我们不用将纸质卷宗移送到检察院,在网上就可以直接移送,让数据跑路,既节约了办案时间,又减少了重复劳动。”民警张正彬说。  
  “今天的庭审我不用走到法院,在单位就出席‘法庭’,感觉很方便。希望今后能够多采用这样的方式完成庭审,节约办案时间,提升办案效率,特别是在疫情期间,让在押人员也能通过平台参加庭审,能够有效的进行疫情防控,”检察官邹英说。  
  “过去无论是公安机关向检察机关移送案件,还是检察机关向法院移送案件,办理换押手续,都必须移送纸质卷宗或材料。检察官、法官在案件办理过程中要进行大量的文字录入工作,每个案件都要摘录几页到十几页证据,复杂一点的案件,证据摘录甚至要上百页,有限的时间和精力被证据摘录占去大半,不利于案件质量的提升,在单轨制办案模式下,证据摘录只需粘贴复制,换押、送案等工作只需几分钟在网上操作即可完成。既从“速录员”的工作中解放了出来,也不用开着警车长途换押,把节约出来的时间放在查阅案卷、研究案情上,大大提高了我们的工作效率。”法官王鹏说。  
  2020年6月以来,在省委政法委、黔南州委政法委的统一安排部署下,龙里县各政法单位认真巩固前期政法智能化建设试点工作成果和先进经验,积极探索对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简单刑事案件使用全流程网上办案单轨制进行协同办理。通过刑事案件智能辅助办案系统不断提高公安机关制作的电子卷宗质量,依托跨部门大数据办案平台实现案件信息在公、检、法三家进行流传,为网上单轨制办理刑事案件创造了有利条件,真正实现办案数据多跑路,干警不跑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