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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变调解,法官成功化解70岁夫妇多年心结

作者:李宏远 编辑:吕苏苏 来源:瓮安县法院 发布时间:2020-08-19 19:5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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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俗话说,一日夫妻百日恩,夫妻本该是相互扶养到终老的,然而近日,一位年近80岁的老人来到瓮安县法院申请执行自己74岁的妻子。收到案件时,执行法官心中不禁有些疑惑,这是怎么一回事?
  
  经了解,因2018年土地被征收,两位老人获得了一笔近70000元的征地补偿款,由于当地有政策,被征收土地的百姓可以购买失地养老保险,每人48000元,每月按年龄发放保险金,由于补偿款不足以购买两个人的保险,两人合计后以吴某(妻子)的名义购买了一份。从2018年8月起,吴某每月领取1700元的保险金两人共用。不到两个月,吴某与丈夫蒲某之间因为琐事产生矛盾,吴某不再分养老保险金给蒲某,矛盾越闹越大,后经社区调解达成书面协议,吴某每月支付1000元给蒲某作为生活费。
  
  好景不长,不久后两位老人再次产生矛盾,蒲某一时冲动下打了吴某,因此产生了心结,随后吴某到县城租房住,不再与蒲某共同生活,同时也断了蒲某的生活来源。蒲某靠着儿子给的赡养费生活了近一年后,将妻子吴某告上了法庭,经法官多次耐心调解,后根据两位老人的意见达成调解协议,吴某按照调解协议每月支付1000元生活费给蒲某,并补偿之前拖欠的11000元生活费。吴某收到调解书后,未主动履行生效调解协议,蒲某遂到瓮安县法院申请执行。
  
  案件受理后,执行法官杜坤联系到吴某,加上采取查控措施,发现吴某名下的账户有可供执行的资金,于是执行法官按照相关程序,依法冻结了11000元的申请标的,但考虑到两位老人年岁已高,申请人蒲某已年近80岁,多年夫妻也应该有一定的感情基础,执行法官决定暂不直接划拨该笔资金,于是联系两位老人到瓮安县法院猴场镇人民法庭调解。
  
  调解第一天,老人的儿子临时有事未能到场,考虑到两位老人的具体情况,执行法官认真聆听两位老人的想法,认真分析矛盾的由来,发现两位老人之间的矛盾其实并不大,蒲某执着于与吴某纠结多年前的小矛盾,吴某又对蒲某打她耿耿于怀,蒲某将一年来对儿子造成的负担怪罪吴某,吴某对于之前的矛盾其实已经释怀。
  
  执行法官通过耐心调解,向两位老人释明法理情理,联系老人的儿子第二天上午到法庭做调解工作,蒲某儿子来到调解现场后,两位老人的态度也好了许多,执行法官又以此为突破口,与蒲某儿子一起分别和两位老人交谈,做老人的思想工作,希望两位老人能理解40岁儿子需要照顾两个孩子及家庭的难处,从法理到情理,经过不懈努力最终达成调解协议,两位老人多年以来的心结也得到化解。
  
  法律是冰冷的,但瓮安县法院的执行过程是温暖的,始终坚持把法理与情理贯穿在案件审判及执行的过程中,穷尽一切措施力争做到案结事了人和,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