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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南州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持续做好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分类防控工作的通告

作者:黔南州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 编辑:罗翔 来源:黔南州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0-02-24 23:0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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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黔南州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持续做好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分类防控工作的通告
  
  为统筹推进黔南州经济社会秩序恢复和疫情防控工作,维护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将持续做好应对疫情防控工作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做好省外来黔南人员分类防控
  
  1.对湖北入黔南返黔南人员或来黔南前 14 天内有湖北旅居史的人员,由各县(市)组织集中隔离观察 14 天,并在观察期间全部开展核酸检测和胸部 CT 检查,同时做好相关管理服务工作。
  
  2.对湖北以外其他省(市、区)入黔南返黔南人员,全面掌握其来黔南 14 天内活动轨迹,属于疫点(生活或工作区域发生确诊病例)的人员,全部开展核酸检测和胸部 CT 检查,检查无异常的实行居家隔离观察 14 天。属于非疫点的人员或来黔南前14 天无湖北旅居史的人员要扫描快速登记程序、检测体温,登记流动去向,并由所在社区(村)或企业单位按有关规定跟踪管理服务。
  
  二、持续加强社区村寨防控
  
  3.严格实行进出核实登记制度,进入人员必须佩戴口罩并进行体温检测;有确诊病例的社区(村)、小区、单元楼仍实行严格管控;非本辖区人员确需进入的,经核实相关信息确认,并体温检测正常并登记相关信息后,方可进入;社区村寨网格员组织人员 24 小时轮班值守、排查;居民近期不走亲访友、聚会串门,尽量不到人员密集场所,减少人员接触和外出频率。
  
  4. 小区居民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重点对象排查、公共场所消毒等工作,如实提供本人及亲属近期外出、身体状况和接触外省特别是湖北等疫情严重地区人员情况等信息。发现身边有近期外省特别是疫情严重地区来黔南返黔南人员,应主动向当地居(村)委会报告相关情况。
  
  5.入黔南返黔南人员要主动向当地居(村)委会社区报告近14 天行程轨迹,不得隐瞒谎报。居(村)委会为第一责任人,切实履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
  
  三、强化省界检疫卡点防控
  
  6. 每个省界检疫点(含公路、铁路、水运、机场)由 1 名属地县(市)副县级实职干部负责,配备公安、交通、卫健部门人员,实行一班三倒工作制度,人员配备数量根据实际车流量适当增加。
  
  7.凡持有《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应急物资及人员运输车辆通行证》或《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农民工返岗包车通行证》的车辆,按照不停车、不检查、不收费,优先便捷通行原则放行。
  
  8.省界检疫点登记范围:对发热旅客、二维码扫描为“红色”、“湖北籍”人员按以下方式分类处理。一是发热等人员,立即将信息反馈至工作组登记,并就近移送辖区发热门诊处置。同时,对车辆进行消毒和隔离。二是二维码扫描为“红色”的,“入境”人员登记目的地及身份证、手机号、复工复产、返乡居住等信息后,属 14 天内有武汉、湖北旅行居住史的,在卡点属地实施 14 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以及相关检查,属于疫点人员由目的地县(市)组织检查,并由所在社区(村)或企业单位按有关规定跟踪管理服务;“过境”人员在核实相关过境信息后予以放行。三是“湖北籍”人员二维码扫描为“绿色”的,体温检测无异常,登记后放行。其余车辆人员,体温检测正常后放行。
  
  四、其他
  
  9. 漫游地查询方式。移动用户:编写“CXMYD”,发送到10086,再依据回复短信输入 1,可查询近 30 天内途径地信息。电信用户:编辑短信“CXMYD”到 10001,实现漫游地查询,可查询近 14 日内的途径地信息。联通用户:编写“CXMYD”至 10010,再依次回复短信,可查询近 30 天内途径地信息。
  
  10.企业、项目复工复产,参照《贵州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分类防控操作指南》“企业疫期复工管理操作规程”执行。
  
  11.各县(市)、乡镇(社区)、居(村)委会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层层传导压力,层层压实责任,把疫情防控工作压紧压实。

  
  黔南州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 年 2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