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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力扫黑除恶 共创平安黔南”主题征文和微视频作品征集大赛方案

作者:黔南长安网 编辑:罗翔 来源:黔南长安网 发布时间:2020-11-05 17:0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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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深入开展,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和全省扫黑办有关工作部署,组织开展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总结表彰前后全州重大主题宣传活动,在全国、全省展示黔南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果,发动全州广大干部群众更加积极地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和“平安黔南”建设,中共黔南州委宣传部、中共黔南州委政法委员会、中共黔南州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中共黔南州委平安黔南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黔南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举办“聚力扫黑除恶  共创平安黔南”主题征文和微视频作品征集大赛。
  
  一、大赛主题
  
  聚力扫黑除恶  共创平安黔南
  
  二、作品征集时间
  
  2020年11月5日—11月25日
  
  三、组织单位
  
  主办单位:中共黔南州委宣传部、中共黔南州委政法委员会、中共黔南州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中共黔南州委平安黔南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黔南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
  
  协办单位:黔南州中级人民法院、黔南州人民检察院、黔南州公安局、黔南州司法局、黔南州教育局、黔南州文化广电和旅游局、黔南州文学艺术届联合会,各县(市)党委政法委、党委平安办,各县(市)扫黑办,黔南广播电视台、黔南日报社。
  
  四、征集对象
  
  所有关注平安黔南建设的个人、机构和团体,均可按照本规则参加征集活动。黔南州、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员单位、平安建设成员单位,州内各高校、科研机构、企业等单位均可积极发挥自身优势,组织动员相关人员参与主题征文和微视频创作。
  
  五、作品征集要求
  
  (一)主题征文
  
  1. 参赛作品应围绕“聚力扫黑除恶  共创平安黔南”这一主题,内容可以是全州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给各行各业带来的新气象、新变化;可以是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为民、务实、清廉”的先进典型;可以是扫黑除恶英雄人物的先进事迹、感人故事和良好风貌,包括政法干警、公安辅警、纪检监察干部以及见义勇为的群众等;也可以是各级干部群众参与专项斗争的真实感受等内容。作品内容要主题鲜明,思想内涵深刻,结构完整严谨,条理清楚,语言流畅。事件、案例内容要实事求是,真实抒发个人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看法和认识,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
  
  2. 作品必须原创,不得抄袭套改,一经发现抄袭,取消参赛资格。
  
  3. 征文体裁不限,不得少于800字,诗歌不少于20行。
  
  4. 作品后附作者150字以内的个人简介(真实姓名、工作单位、通讯地址、邮编和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申报者及作者信息填写需完整、准确且长期有效。
  
  5. 同一作者限投2篇(首)。
  
  (二)微视频(微动漫)作品征集
  
  1. 参赛作品应坚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以“聚力扫黑除恶  共创平安黔南”为主题,结合“扫黑除恶”“平安建设”等核心元素,作品的政治方向、舆论导向、价值取向必须正确,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容积极健康,传播社会正能量,不得含有血腥、恐怖等不良内容,严禁包含涉密和其他不能公开的内容。
  
  2. 参赛作品须为2018年以来创作完成的原创短视频、微动漫作品。
  
  3. 鼓励广大群众自编自导自演、自主拍摄制作短视频作品;短视频可通过专业录像设备录制,也可以通过手机等进行视频拍摄。申报作品文件格式统一为MP4格式,画面比例为16:9或9:16,要求高清画质,声音连贯,作品时长在5分钟以内。
  
  4. 单位推荐限报2件作品,个人自荐限报1件作品。
  
  5. 以单位推荐的方式参赛作品,须下载作品申报推荐表并加盖申报单位公章,将电子扫描件(或照片)一并报送;个人自荐申报作品,须下载申报推荐表并报送个人身份证件正反两面的电子扫描件(或照片)。申报者及作者信息填写需完整、准确且长期有效。
  
  六、评选、奖励与使用
  
  (一)参赛作品统一采用电子稿件报送,于2020年11月25日前发送至邮箱:qnpeace@sina.cn,注明“主题征文”或“微视频(微动漫)征集”。
  
  (二)所有参赛者须是参赛作品的合法拥有者,拥有著作权,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参赛者的作品被他人主张权利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及责任由参赛者自行承担;给组委会或本次比赛造成严重影响或损失的,由参赛者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三)主办方将组织专家评审组基于专业角度分别评选出主题征文“十佳作品”,各奖励1000元;微视频(微动漫)“十佳作品”,各奖励3000元,主办单位为获奖者颁发荣誉证书并在相关媒体平台公布作品和获奖者名单。
  
  (四)对于征集到的优秀作品,所有权归主办方所有,主办方根据工作需要,有权对作品进行使用、开发、修改、授权等活动。
  
  (五)活动主办方对本次大赛保留最终解释权。  
 
  
 
中共黔南州委宣传部
中共黔南州委政法委委员会
中共黔南州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
中共黔南州委平安黔南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黔南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