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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南州司法局“三个加强”推动司法行政工作取得实效

作者:李宇 编辑:王凯 来源:法制生活报 发布时间:2021-10-08 17:1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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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以来,黔南州司法局将推进“两降一升”工作作为推动法治建设的重要抓手,作为依法化解行政争议、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有效途径,通过加强常态监督促依法决策、加强机制建设促统筹调度、加强行政调解促调处效能,推动“两降一升”工作取得实效。
  
  今年1月至8月,黔南州行政复议行政机关被纠错率8.28%(全省平均水平14.05%)、行政诉讼行政机关败诉率21.74%(全省平均水平22.33%)、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75.76%(全省平均水平73.99%),三项指标均优于全省平均水平。
  
  加强常态化监督提高依法决策水平
  
  目录化管理重大行政决策。黔南州司法局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贵州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规定,修改完善黔南州两级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工作规则,对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实行目录化管理,切实遵守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的法定程序,坚持科学民主依法决策。
  
  规范化管理学法用法。黔南州司法局加强工作调度,规范化监督管理黔南州各级各部门工作人员参加国家统一在线学法考试工作,对学法考勤、学法档案、学习进度等进行通报,杜绝“挂机、刷屏”现象,从学、考、查、用等方面提高全州各级各部门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法治素养以及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
  
  常态化管理案件源头。黔南州司法局从源头管控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督促政府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的法定程序,督促考核、问责措施落地落实;督促县(市)政府、州级部门依法行政,规范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检查、行政强制、行政征收征用、行政裁决等执法行为,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切实降低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发生率。
  
  加强机制建设提高统筹调度能力
  
  成立工作领导小组。黔南州司法局成立黔南州“两降一升”工作领导小组,黔南州委全面依法治州委员会副主任、分管副州长为组长,州委依法治州办常务副主任、州司法局局长为常务副组长,州司法局、州中级法院分管副局(院)长为副组长,州直部门成员单位分管副局长及各县(市)委政法委书记、法院院长、司法局长为成员,为推进“两降一升”工作提供组织保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两降一升”工作日常事务,督促“两降一升”工作机制落实等。
  
  建立“两提两核一直达”机制提升行政诉讼出庭应诉率。“两提”,即两次提醒。在行政诉讼开庭前一周,提醒填报出庭应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并收集出庭人信息;开庭前一天,电话提醒应出庭应诉人员出庭应诉,遇到特殊情况预出庭应诉领导不能出庭的,及时通知更换符合相关规定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做到100%通知率。
  
  “两核”,核实出庭人身份是否符合出庭应诉法定身份规定,发现不符合要求的立即通知行政机关更换人员,确保出庭应诉行政机关负责人身份合法;核实开庭前出庭应诉人是否实际到庭。
  
  “一直达”,如出现特殊紧急情况,黔南州委依法治州办常务副主任直接通知县(市)党政一把手督办安排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如出现行政机关负责人不配合,在开庭前一天或当天即将开庭前出现行政机关无法派人出庭情况时,州委依法治州办常务副主任及时向州委依法治州办主任报告处理意见,要求县(市)党政一把手安排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确保黔南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100%。
  
  建立“一清两包”机制,降低行政机关败诉率、行政机关被纠错率。“一清”,通过每周两级政府复议机构、两级法院收集黔南州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总数,精确掌握纠错数、败诉数、负责人出庭案件数,随时掌握“三率”动态情况,做到全面清楚掌握全州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动态状况情况。
  
  “两包”,县(市)领导包案化解,州级领导包案督促。包案化解。对审判机关已判决程序违法正在诉请行政赔偿的案件实行县(市)领导包案,通过组织专班协商化解,降低败诉率。对可能被纠错、败诉的案件进行综合分析,主动采取措施,在作出行政复议决定和行政诉讼判决前,在复议机构、法院组织下积极有效协调化解,严防纠错率上升。包案督促。对于套案数量较大的重大复议诉讼案件、群体性复议诉讼案件,由案件涉及领域的州政府分管领导牵头包办督促化解,降低败诉率。
  
  领导小组对“两包”案件按月调度,督促跟踪到人。对领导包案化解不到位的,采取电话提醒、约谈等措施督促相关责任人落实包案化解。督促政府及部门对行政复议意见书、行政复议建议书、司法建议书等提出的问题,建立台账,完善整改,落实机制,从源头推动问题解决。
  
  加强行政调解提高调处效能
  
  建立重大行政争议协调机制。黔南州司法局制定实施《黔南州重大行政争议协调工作办法(试行)》,重点聚焦涉及全州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事项、劳动和社会保障、易地移民、扶贫搬迁民生问题等7种重大行政争议在立案前和诉讼中进行协调处理,保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
  
  规定行政化解工作时限。对于还未立案的案件,各县(市)、黔南州直部门3日内组织重大行政纠纷专家组审核,5日内制作化解方案,利用法院审查的7天时间内最大限度化解争议,对申请诉前协调的案件,利用诉前30天的时间化解一批,对现有的存量行政复议、诉讼案件通过一案一综合分析、一案一化解方案。力争做到以日保周,以周保月,以月保年。今年以来,黔南州行政复议调解成功76件,调解成功率44.97%。
  
  今年1月至8月,通过“三个加强”,黔南州行政复议与应诉“两降一升”工作取得明显成效。行政机关被纠错率方面:全州行政复议案件收案181件,受理149件,不予受理13件,办结169件。行政机关被纠错14件,被纠错率8.28%,同比下降28.83个百分点。行政机关败诉率方面:黔南州已结案行政应诉一审506件,一审败诉110件,败诉率21.74%,与2020年同比下降12.67个百分点。在行政诉讼出庭应诉率方面:全州已开庭行政应诉一审363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275件,出庭应诉率75.76%,与2020年同比上升22.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