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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甸县政法系统 坚持“三个精准” 走好查纠整改第一步

作者:姜泽冕 编辑:刘年娟 来源:罗甸县政法委 发布时间:2021-04-21 11:5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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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罗甸县政法系统在巩固和提升上一阶段学习教育成效的基础上,周密部署、精心组织,以“三个精准”走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查纠整改的第一步。
  
  提升政治意识,确保查纠整改站位“精准”。一是笃定查纠决心。县整顿办第一时间拟定工作方案,对照查纠整改环节的18项工作任务,根据时间节点要求,制定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查纠整改环节的工作方案;第一时间开展谈心谈话,围绕《纪检监察机关处理主动投案问题的规定》(试行)等规定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相结合的政策、“自查从宽、被査从严”政策、自身存在的顽瘴痼疾问题、单位政治生态与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等8项内容进行。通过层层谈心谈话,引导全体干警敞开心扉、摆出事例,达到交流思想、打消顾虑、帮助提高、解决问题的目的。二是抓实主动查纠。在全县及政法各单位召开教育整顿查纠整改部署会,由纪委书记和派驻纪检组长详细解读“自查从宽、被查从严”政策,聚焦队伍教育整顿的突出问题和重点领域,认真开展自查。
  
  紧盯三大重点,确保查纠整改方向“精准”。一是紧盯政法机关顽疾。制定查纠整改环节处置流程图,组织政法干警个人自查事项报告工作,发动群众投诉举报,全面开展线索大排查。二是紧盯案件顽疾。组织专班精干力量通过查阅档案、走访核实、谈话询问等方式,对管制、缓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等案件进行倒查,开展全面案件评查。三是紧盯行业顽疾。重点突出对律师、公证、鉴定、仲裁等法律服务全行业查纠问题,抽调专人组建专班重点督查。
  
  坚持边查边改,确保查纠整改融合“精准”。一是着力提升查摆成效。通过自查自纠和投诉举报,严查政法系统存在的典型、重大的违纪违法案件,切实推动政法系统筑牢政治忠诚,清除害群之马。二是注重建章立制。针对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积极探索查纠整改创新举措,推动整改常态长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