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黔南政法教育整顿 > 正文

【我为群众办实事】瓮安县法院执行法官,将全部欠款38435元交付申请人

作者:瓮安县人民法院 编辑:陈璐 来源:瓮安县委政法委 发布时间:2021-05-13 09:56:31

字体:T大 T小


      “法官,我是张某的家属,我想代他还钱,能不能解除对他的拘留。”5月6日,被执行人张某之妻主动联系瓮安县人民法院执行法官,将全部欠款38435元交付申请人。
  
  这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的申请人杨某文与被执行人张某系邻里关系。执行过程中,张某表示没有能力一次性给付欠款,提出还款方案,请求法院主持协调。执行法官考虑双方当事人是多年的邻居,从维护邻里和睦角度出发,经通知双方到场,由双方协商达成了延期履行的和解协议。不料此后张某“东躲西藏”分文不付。
 
  
 
  正当申请人感到执行无望时,执行法官了解到被执行人张某可能在“五一”回家过节。为避免出现“扑空”的意外,执行法官请申请人配合法院执行,留意张某的动向,及时联系法院。“张某回家了。”5月3日上午8时,执行法官接到了申请人的消息。当大家沉浸在“五一”假期欢快的节日气氛时,执行法官顾不上休息,立即部署行动,匆忙赶往被执行人张某住所地,尚在睡梦中的张某被拘传至瓮安县人民法院。
  
  执行法官向被执行人张某释明拒不还款的法律后果,张某却置若罔闻,没有任何还款意愿。瓮安县人民法院遂依法对其作出拘留15日的处罚决定。张某被拘留的第四天,其妻主动代为履行了义务 。
  
  司法为民不懈怠。瓮安法院执行干警牺牲假日休息时间,奔波在执行路上,维护着司法的权威和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