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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甸县法院破解执行难题 优化营商环境

作者:罗阳 编辑:周子霞 来源:罗甸县人民法院队伍教育整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1-06-18 16:3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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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营商环境是市场经济的培育之土,是市场主体的生命之氧,只有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才能真正解放生产力、提高竞争力,法治则是最好的营商环境。近日,罗甸县法院成功执结一起涉企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为企业经营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优化了营商环境。
  
  京海某某有限公司诉贵州某某置业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案件生效后,贵州某某置业有限公司一直未履行确定的法律义务,京海某某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由贵州某某置业有限公司支付京海某某有限公司工程款人民币105万元及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依法向被执行人贵州某某置业有限公司发出执行通知书等法律文书。执行法官在督促被执行人履行法律义务的同时,从情理和法理等多角度给双方做工作,希望双方本着诚心解决问题的态度,力求将问题解决到位。经过执行法官的不懈努力,被执行人贵州某某置业有限公司表示愿意积极履行调解书规定的义务,即向京海某某有限公司支付工程款人民币105万元。另,在执行法官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沟通交流下及双方当事人深思熟虑后,互谅互让,最终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由人民币9万余元确定为人民币6万元,且上述款项现均已履行完毕。
  
  罗甸县法院将持续认真践行司法为民、公平司法,同时加大案件的执行力度,全面提升执行质效,切实维护好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做到“善意执行、文明执行”,为群众打通公平正义“最后一公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