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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党中央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的模范机关”将党建与检察工作深入融合

作者:范秀金、赵永芳 编辑:杨钰洁 来源:瓮安县政法委 发布时间:2021-04-07 16:19: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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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年以来,为建设“让党中央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的模范机关”,瓮安县人民检察院教育引导全体党员干部争做“六个模范”,全面提升工作质量、服务水平和治理效能。
  
  切实发挥党组织政治核心作用,以党建引领提升检察职能作用在服务保障瓮安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上彰显担当。
  
  强化检察办案中司法救助职能作用发挥,助力脱贫攻坚。向4名建档立卡户发放司法救助金5.5万元,积极帮助20余名农民工讨薪4万余元。二是依法慎重办理涉农轻微刑事案件,防止因案返贫、致贫。对1名边缘户和1名致富带头人依法作出不起诉处理,有效防止案件当事人因案致贫、因案返贫。三是强化党建对接和联系,对搬迁群众法治帮扶。在江口坝社区设立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检察联络室,化解矛盾纠纷30余起,开展法律宣传8次,为群众提供咨询服务50余次。四是党组织着力谋划落实,推进“一号检察建议” 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组织39名检察官开展“法治进校园”20余场,到县域各中小学督促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一号检察建议”40余次,联合公安、教育等八部门制定《关于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实施细则》。成立集案件询问、心理疏导、司法救助等功能为一体的未成年被害人“一站式”询问救助中心,以最大限度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五是党组织切实把改善营商环境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积极主动服务瓮安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第一方面,在惩治侵犯民企犯罪上保持力度。对侵害民营企业、企业家合法权益的,批捕20人、起诉22人,并积极做好追赃挽损工作,以保障企业生产经营活动正常进行。第二方面,在依法办案上传递温度。贯彻持平等保护、“少捕慎诉”的司法理念,对涉企业、企业家犯罪案件用好用足宽严相济的司法政策。依法对5名民营企业家不捕不诉,以最大限度保障涉案企业正常运转。其中我院办理的1起不批准逮捕民营企业家案件入选全省检察机关2020年经济犯罪检察服务“六稳”“六保”典型案例。第三方面,在精准高效服务企业上拓展深度。邀请40余家企业开展“服务‘六稳’‘六保’、护航民企发展”等检察开放日活动4次,走访企业20余家,提供法律咨询30余次。
  
  切实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以模范党员示范作用在提升服务群众和处理突发重大事件上提质增效。
  
  扎实开展疫情防控源头化治理。党员干部率先垂范、主动作为,及时发现并立案督促行政部门履职涉嫌销售假口罩案件线索1件,通过部门联动、快速侦办,形成打击合力。疫情当前,40余名党员志愿者响应党的号召,主动到全县各自所在社区和党员驻村干部网格内开展宣传、排查、值守等参与疫情防控工作。二是妥善处理防疫与办案的关系。通过远程提审、远程庭审“零接触”办案40余件,向看守所提出疫情防控类检察建议3份。三是因地制宜、因企施策,精准助力企业复工复产。选派6名检察干部围绕“问需求、保运转、促发展”协助巨鑫建材、安华电器等7家企业顺利复工复产,为企业生产经营中遇到的法律难题提供20余次法律服务。四是以“星级支部”创建凝聚党员,着力提升检察履职能力。第一党支部创建主题为“检察蓝护航未成年人成长”,第二支部创建主题为“检徽闪耀党旗红”均取得实效。五是全面规范化推进党建工作,促进检察业务工作全面提升。2020年以来,两个支部共计召开支委会12次,党员大会7次,领导干部上党课11次,印制党员学习资料汇编208本,编发微党课32期。共计开展主题党日活动12次。第一党支部3名同志批复为发展对象,3名同志批复为预备党员。第二党支部1同志批复为预备党员,1同志批复为入党积极分子。每月按时报送网评文章和党建信息共计发稿21篇。
  
  切实强化风险意识,以最严的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在推进检察机关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检上展现检察队伍新形象。
  
  着力加强队伍作风建设。压实“两个责任”,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开展队伍突出问题集中整治和“一案一整改”工作。严格落实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强化对重点岗位、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廉政风险防控,开展提醒谈话9人次。聚焦7个方面存在的15个问题,明确52项整改措施积极完成系统内政治巡察整改工作。把执行“三个规定”作为公正司法的“防火墙”,按照全员覆盖、逢问必录、逐月报告的要求,如实记录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确保党中央关于防止干预司法的决策部署在检察机关贯彻落实。二是自觉接受监督。专题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检察建议、扫黑除恶工作情况,认真落实审议意见。梳理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3条,全部按期办结并反馈。邀请50余名代表视察检察工作,主动为部分代表寄赠《人民检察》《检察日报》等资料,让代表知情权落到实处。三是依法接受履职制约。尊重和保障律师执业权利,设置专门的律师通道和会谈室,接待律师48人次,案件信息查询67次。在办理涉及公益诉讼、民事监督、不起诉等案件时,邀请部分代表委员、行政机关专业人员参与案件公开听证,以发挥外部监督作用,提升检察公信力,最大限度地保障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