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8日,山西省司法厅法律援助中心主任黄河、山西省律师协会副秘书长余浩、山西省律师会员部主任王飞、山西省律师协会律师刘丽娜、贵州省司法厅法律援助中心副主任邓波、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胡太宇一行到瓮安县司法局慰问“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律师常文超,瓮安县司法局领导班子成员及相关科室负责人参加了座谈会。
会上,瓮安县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龙云向参会人员介绍了瓮安县、猴场红色革命胜地、“1+1”项目实施以及瓮安县对“1+1”律师的服务保障工作等情况,并对常律师的工作表示了高度的肯定及诚挚的感谢。常律师自派驻到我县以来,不求报酬、无私奉献,那里有群众的需要,那里就有常律师的身影。4年多以来,常律师共计办理340件法律援助案件,代写法律文书500余份,参与调解民事纠纷22件,接待来访群众法律咨询5000余人次,为受援人接受诉讼费170余万元,为受援群众挽回经济损失450余万元。常律师无私的奉献精神和精湛的业务能力,为我县法律援助,法律服务工作作出了榜样,增强了我县的法律援助能力,维护了司法公正,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
黄河主任、余浩秘书长分别就法律援助工作做了讲话并介绍了山西省的基本情况。邓波主任在讲话表示“想听取常律师留下来的理由”,常律师说:“贵州法制环境较好,各机关之间能够很好的协作”。最后,黄河、余浩分别向常文超律师送上慰问金并向其表达了衷心的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