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瓮安县检察院对建中镇社区矫正对象开展国庆节前集中训诫教育

作者: 编辑:杨钰洁 来源:瓮安县委政法委 发布时间:2021-10-22 09:0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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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加强对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督管理,严防社区矫正对象脱管、漏管以及重新违法犯罪现象的发生,9月28日,瓮安县人民检察院对建中镇10名社区矫正对象进行国庆节前集中训诫教育。 
       检察干警向社区矫正对象提出三点要求:一是端正服刑态度,在矫期间要按时报到,服从司法所的监督管理,保持手机24小时开机,积极主动学习相关规定,从思想上进行改造;二是不得擅自离开县域,对确需离开的,需按规定请假批准,外出期间要自觉遵守监督管理规定;三是加强自我约束,禁止酒后驾车,杜绝重新犯罪,并坚决落实疫情防控要求,如果达到收监条件,将及时收监执行。
      随后,检察干警对建中司法所也提出了在节假日期间也要严格加强对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督管理,避免出现脱管、漏管现象。司法所表示对列管的社区矫正对象会及时了解思想动态和表现等情况,确保没有脱管、漏管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