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杨柳 编辑:柏华启 来源:长顺县人民检察院 发布时间:2022-03-31 19:29:02
3月30日下午,县检察院到广顺镇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对该起申请立案监督案开展上门听证。听证会由该院副检察长陈刚主持,邀请了三名执业超过20年的资深律师担任听证员。公安机关案件承办人参加听证会。
听证会严格按照《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进行,在充分听取申诉人的意见并查阅公安机关调取的相关证据材料后,听证员对申诉事项进行释法说理,并回答了申诉人提出的疑问,最终一致认为公安机关不作为刑事案件立案并无不当,申诉人所反映的问题属于股东之间的合作纠纷,应寻求民事救济渠道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此次听证会系该院践行领导干部带头接访包案常态化的具体实践,今后,该院将坚持首次到院申诉的信访案件由院领导包案办理,切实落实“头雁”效应,在听证过程中不断加大说法析理的力度,积极引导到访群众寻求正确的法律救济途径,妥善解决矛盾纠纷,促进息诉罢访,推进诉源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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