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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期间双方当事人均被隔离,“掌上调解”化纠纷

作者:肖涛 编辑: 来源:长顺县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22-04-13 09:37: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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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件起因:2021年1月14日及5月1日当事人吴某分两次向李某各借款3000元,共计借款6000元,经李某多次催要无果后引发本争议。
     “喂,你好,请问是调解员肖涛吗?我是吴某,李某诉我欠款6000元,现在我在浙江务工,因为我们这里疫情管控的关系,我现在是被隔离的状态,没办法前来处理该案件,请问有什么办法吗?”
      调解员刚刚将吴某的特殊情况告知李某,话音未落,李某说到:“我现在也被隔离了。”令人意外的是原告也处于隔离的状态。
                                                   
      在视频中看到二人略显焦急的样子,调解员耐心地向双方解释道:“因疫情被隔离了也不用着急,我们可以通过线上为你们双方进行调解,并且调解效力与线下的法律效力是一致的”。
      考虑到双方的现实情况,调解当日选择通过微信视频的方式组织双方进行调解。调解过程中吴某对李某起诉的标的、事实及理由均无异议,且同意支付借款6000元,只是希望可以分期给付,李某表示不同意,希望被告能够一次性付清,致使调解顿时陷入僵局。
      “因为疫情的关系,大家的生产生活都或多或少的受到了一些影响,我也理解你的处境和想法,但是目前吴某他确实是一下拿不出那么多钱来,要不你考虑一下?”
      在吴某的保证及调解员的释法析理后,李某最终表示同意吴某的分期给付,双方最终达成一致协议,调解员快速出具调解协议后长顺县法院法官及时对协议内容进行司法确认,有效保障了李某申请强制执行的权利,该纠纷得以圆满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