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独山县司法局认真落实贵州省法治社会建设五年实施方案,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充分发挥党员干部在基层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中的重要作用,采取“调解+”工作模式,聚焦基层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痛点、难点、堵点,实现矛盾纠纷发现在网格、化解在网格,助推全县法治社会建设取得新成效。
一是采取“调解+普法”,助推纠纷稳定在“一方”。坚持“调前先普、边调边普、以普促调”工作模式,将普法宣传贯穿于调解全过程,实现“调解一案、普法一片”。同时,充分发挥政法信访系统“大走访”、院坝会等形式,在各镇(街道)开展“送法进农家”活动,加大普法覆盖面,进一步增强群众的法治观念和依法维权意识,真正实现以法促调、以调促宣,用法治的力量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今年以来,各调解组织共受理各类纠纷1619件,成功化解1532件,调解成功率94.63%。
二是采取“调解+培训”,助推能力提升在“一片”。按照“部门主导,社会参与”的工作模式,建立科学合理的专职人民调解员培训体系,不断提高专职人民调解员的综合素质和职业素养。从化解矛盾纠纷的实际需求出发,针对专职人民调解员岗位职责和实际工作面临的热点、难点问题,从政治理论、社会形势、法律政策、职业道德、专业知识、调解技能等六个方面确定培训内容和重点,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学以致用,提高专职人民调解员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的能力。今年以来,开展专职调解员培训19场次,培训人民调解员479人次。
三是采取“调解+网格”,助推化解纠纷在“一线”。根据《关于在全县持续深入开展机关企事业单位党组织和在职党员、公职人员到社区“双报到”的实施方案》文件精神,充分运用“双报到”工作载体,组织广大在职党员干部到社区报到,将矛盾纠纷化解纳入“微心愿”清单,通过开展志愿服务、认领“微心愿”等方式,在基层治理、矛盾纠纷化解中当先锋、做表率,及时掌握苗头隐患,切实做到把矛盾纠纷化解在网格、化解在萌芽状态。今年以来,认领并完成“微心愿”46个,共排查各类矛盾纠纷124件,成功化解117件,调解成功率94.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