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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匀一男子出借银行卡赚“外快”,获刑一年零九个月

作者:向冬雪 编辑:王倩 来源:都匀市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23-10-20 17:3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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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家不要学我将自己的银行卡借给他人使用,我很后悔!”被告人悔不当初,在法庭上告诫学生们。
 
  10月18日,都匀市人民法院巡回审理一起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案件,并当庭宣判。黔南民族职业技术学院350余名师生旁听了案件审理全过程,直观感受法律的威严及违法犯罪的严重后果。
  被告人韦某某为获取非法利益,向“好友”出借其名下的一张某商业银行卡。2023年7月30日下午,韦某向银行预约取款。2023年7月31日上午,该卡接收到被害人代某、陈某等被网络诈骗案资金共计29.2万元。当日下午14时许,韦某某至银行柜台代为提取现金29万元,遂即被公安机关现场抓获。
 
  都匀市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以上事实后,结合被告人坦白、认罪认罚等情节,依法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韦某某有期徒刑一年零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违法所得二千元予以追缴后上缴国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