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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电鱼,把自己“电”进派出所

作者:文安宇 编辑:王倩 来源:都匀市公安局 发布时间:2023-11-07 15:3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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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都匀市公安局沙包堡派出所查获一起非法电鱼案件,抓获犯罪嫌疑人4名,收缴电鱼工具1套。
 
  10月29日晚,民警巡逻至伯爵花园河段时,发现河中有4名男子正在电鱼。民警立即上前制止了他们的电鱼行为,并在水桶内查获非法电鱼20余斤。随后,民警将4人依法传唤至派出所。
  经审讯,涉案人员吴某某、陈某某、吴某、王某某4人对自己使用电瓶非法捕捞水产品的违法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该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民警提示:《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三十八条规定:使用炸鱼、毒鱼、电鱼等破坏渔业资源方法进行捕捞的,违反关于禁渔区、禁渔期的规定进行捕捞的,或者使用禁用的渔具、捕捞方法和小于最小网目尺寸的网具进行捕捞或者渔获物中幼鱼超过规定比例的,没收渔获物和违法所得,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没收渔具,吊销捕捞许可证;情节特别严重的,可以没收渔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条规定: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