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荔波县人民法院甲良人民法庭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将荔波红色文化基因、党建与审判深度融合,持续发挥党建“红色引擎”驱动作用,推动人民法庭工作高质量发展,为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护航乡村振兴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2018年获评全省法院先进集体,2018年至2021年连续4年获评“全州法院示范人民法庭”,2022年获评全州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先进单位、荣获“集体三等功”。
(一)聚焦文化铸魂,奋当红色司法“继承者”
一是夯实法庭党建阵地建设。始终将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围绕“党建带队建促审判”的理念,结合荔波中共一大代表邓恩铭、建党元勋蒙九龄等革命烈士精神,以传承和弘扬革命烈士精神为核心,打造人民法庭党建活动阵地,让法庭支部党员在潜移默化中接受党性教育。二是夯实法庭文化阵地建设。突出“敢为人先、追求卓越”主题,聚焦“马锡五审判”优良司法的传承和发扬,收集审判桌椅、制服、工作图片等体现法庭工作变迁的实物,全面总结提炼法庭成立以来的工作成效形成文化墙,孕育出“山水法庭”“八无法庭”等独具特色的法庭文化,发挥文化“软实力”的教育功能。三是夯实法庭党组织建设。将支部建在法庭上,法庭庭长任支部书记,支部工作与法庭工作深度融合,党建与业务同部署、同开展、同提升,持续增强人民法庭的凝聚力、向心力、战斗力,2021年法庭党支部获评全县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五星级”党支部。
(二)打造便民特色,争当司法为民“先锋者”
一是打造“恩铭先锋”品牌,发挥党建“红色引擎”驱动作用。积极开展送法进校园、进村寨、进社区、进企业等多形式法治宣传,着力把“恩铭先锋”打造成为法庭支部服务保障辖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红色引擎”,充挥法庭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二是设立旅游审判巡回法庭,提供优质法律服务。探索打造涉旅纠纷“一便二免三访四快”调处机制,同景区派出所、村委会、旅游行业协会、酒店行业协会形成联动机制,及时回复景区及游客旅游纠纷问题咨询,积极参与旅游纠纷调解,助推旅游产业良性发展。2023年以来,诉前化解旅游纠纷30余件次,未有纠纷进入审判程序。三是强化科技支撑,打造信息化法庭。前后投入30余万元升级打造科技审判法庭,实现庭审同步录音录像和网络直播,实现网上立案、电子送达、远程庭审,让群众足不出户享受诉讼服务,投入8.6万元配备便携式科技法庭设备,实现巡回审判同步录音录像。2023年,上门收案43件、网上立案84件、电子送达文书250余次,巡回审判18次。
(三)深化诉源治理,勇当社会治理“参与者”
一是推进矛盾纠纷源头治理机制建设。紧紧依靠地方党委领导,建立“一庭二所三调解”机制、法官工作站“12345”工作机制、“法庭-人民调解委”大调解格局,搭建社会矛盾调解微信工作群,在法庭设置诉前调解室,邀请人大代表参与调解,引导当事人进行诉前调解。二是强化“无诉讼村”创建工作。结合“一中心一张网十联户”基层社会治理机制,整合网格员、调解员等资源力量,形成“纠纷源头治理,多元调解优先,司法审判兜底”的解决纠纷机制;挖掘村居自治资源,开展村规民约调研指导,将公序良俗融入日常行为规范,助推构建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基层治理体系。三是靶向参与社会隐患线索排查。建立婚恋家庭纠纷案件、个人极端重点人员排查台账,并及时推送婚恋家庭纠纷等有风险隐患的案件线索,确保综治部门掌握第一手信息,对工作中发现的社会治理漏洞、隐患,精准发出司法建议。2023年共开展村规民约指导8次,推送风险隐患线索62条,发出司法建议1份,提出风险防范建议1次,委派诉前调解92件,调解成功62件。收案数连续三年大幅度下降,自2020年204件,2021年175件,逐步下降至2022年114件。
(四)深入调查研究,善当旅游发展“护航者”
一是精准服务重点行业。结合辖区经济社会发展实际,研究乡村旅游行业发展需求,制定服务举措“一张表”,为各村产业协会提供上门法律服务,先后设置贵南高铁(荔波段)社会矛盾纠纷处理室、旅游纠纷绿色通道、司法确认绿色通道等。二是着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对双方均为企业的调解成功案件,充分发挥司法确认“不收费、抗反悔、可执行”优点,引导司法确认。2022年,法庭开设贵南高铁(荔波段)矛盾纠纷处理室,开设司法确认绿色通道,司法确认涉贵南高铁项目10起标的420万余元纠纷案,为企业节约诉讼成本数万元;建立调解案件履行台账,对调解案件履行情况进行回访,积极督促当事人履行,上述10起案件均如期履行,未有一件进入执行程序。三是总结提炼乡村振兴、旅游审判“三个一”工作法。一事一回复:为景区内乡村旅游发展项目提供法律咨询意见,一问一答,一事一回复,有事必回复。一行一指导:为景区酒店行业发展法律风险防范提供培训指导。一业一机制:为景区发展旅游业、防范和化解旅游纠纷制定部门联合协作机制。2023年,与行业协会开展法律咨询座谈3次,接受法律咨询40余次,为乡村产业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服务和司法保障。
(五)发挥审判职能,力当弱势群众“守护者”
一是聚焦妇女儿童群体。充分发挥法治副校长职能作用,持续开展“送法进校园”活动,创新开发校园法治教育课程,针对性开展《反家庭暴力法》《未成年人保护法》法治宣传;联合公安、综治、妇联等部门建立反家庭暴力协作机制,依法发出人身保护令;联合社区、妇联开展首例家庭教育指导工作,全州首发《家庭教育令》,为弱势群体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二是聚焦老年人群体。以“百场庭审进村寨”为契机,到村寨社区开展《老年人权益保护法》、养老诈骗、电信诈骗宣传,守护老百姓的“钱袋子”。三是聚焦少数民族地区群众群体。在全省首创“新时代法律讲习所”,打造法文化墙,开展订单式普法,采取法官赶集、田间说法、双语普法等多种形式进行法治宣传。2023年,开展法治宣传8次,发放宣传资料1500余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