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信息报送排名 > 龙里 > 正文

网友相约卖卡,从“不费力”到“我后悔”只因一念之差

作者:唐璐琦 编辑:石泽东 来源: 发布时间:2023-10-18 18:44:22

字体:T大 T小


  今年20出头的小徐和小唐是网上认识的网友,平时两人爱在网上邀约对方打打游戏。原本只是网络游戏好友的二人,因相约卖卡,纷纷被判刑。
 
  2021年8月底,小徐的同学找上小徐,问他愿不愿意提供自己的银行卡给别人拿去转账充值,一张银行卡做一次可以得100元的佣金。小徐一听可以不费力就能赚到佣金,随即答应下来。第一次尝到“不费力赚钱”甜头的小徐在同学提出第二次转账的时候,立马答应下来,并将这个“不费力赚钱”的途径告诉了小唐,小唐同样为了“不费力赚钱”答应下来。二人在成功“赚钱”之后接着又打算进行下一次交易时,在租住的酒店内被警方抓获。
 
  2021年8月底至9月中旬,小徐为谋取非法利益将自己的银行卡提供给他人支付结算使用,涉及非法转账金额58万余元,小徐因此非法获利400元。
 
  同时段,小唐为谋取非法利益将自己的银行卡提供给他人支付结算使用,涉及非法转账金额29万余元,小唐因此非法获利400元。
 
  近日,该起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案件在龙里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审理过程中,小徐和小唐对自己的罪行供认不讳,自愿认罪认罚。在最后陈述阶段,两人纷纷表示对自己的行为非常后悔,不应该因自己想要‘不费力赚钱’去卖自己的银行卡,不应该明知道这样是违法犯罪行为,还侥幸地认为自己就算卖了卡也可以逃脱。因为这样的一念之差,让自己获刑的同时也让家人伤心。
庭审画面
  该案经审理,查明小徐和小唐犯罪事实清楚明白,证据确实充分,遂做出如下判决:
 
  一、被告人徐某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
 
  二、被告人唐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
 
  三、被告人徐某违法所得人民币四百元,被告人唐某违法所得人民币四百元继续追缴,上缴国库。
 
  法官有话说:该案中,小徐和小唐明知售卖银行卡是违法犯罪行为,但因一念之差的选择让自己走上了违法犯罪的道路。在这类案件中,像小徐和小唐这样选择的年轻人不在少数,大家都想着可以“不费力”把钱赚了,得到一点甜头之后,心存侥幸再次实施违法犯罪行为,对非法牟利的欲望让自己迷失,最终亲手把自己送上了审判席。在此,也希望大家能树立正确的价值观,严守法律底线。天上不会掉馅饼,美好生活要靠踏实勤劳的双手去创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