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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南法院:构建矛盾纠纷分层递进的化解机制 实现诉源治理工作的新发展

作者:法治生活报 编辑:王凯 来源: 发布时间:2023-02-15 10:1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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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为荔波县法院法官针对《民法典》中常见的婚姻家庭纠纷、赡养纠纷等对群众进行宣讲
  
  2022年来,黔南法院坚持将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升级优化“112”多元解纷模式,创新开展示范性诉讼机制改革,以“示范性裁判+调解”的方式,主动融入基层社会治理,共同协作把矛盾纠纷化解在诉外,从源头上减少诉讼增量,2022年,黔南法院一审新收民商事、行政案件42300件,同比下降21.84%,扭转了五年来诉讼案件激增的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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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坚持党的领导
  
  推动党委高位推进诉源治理工作
  
  黔南州中级人民法院党组针对全州法院诉讼案件激增的突出问题,加强请示汇报,得到州委主要领导的高度重视,州委政法委牵头对诉源治理工作开展调研。黔南州中级人民法院专门组织了调研小组,形成内容祥实的调研报告,供州委决策参考,有效促进诉源治理工作。
  
  加强组织保障。黔南州委将诉源治理作为“一把手”工程,成立诉源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州委安排部署,州委政法委统筹推进,将诉源治理纳入平安黔南和法治黔南建设体系,双向调度督导,以“抄告单”形式压紧压实各级各部门的主体责任,建成了“党委领导、政府主导、多方参与、司法推动、法治保障”的诉源治理新格局。
  
  加强政策保障。争取黔南州委制定统一“施工图”,出台了《关于加强诉源治理推动矛盾纠纷化解实施方案》及配套考核细则,考核分值从50分提高至100分。授权法院作为“主考官”,每月依托“两个体系”定期通报推进情况,从诉讼“末端”压实住建、人社、民政、金融等矛盾多发领域的行业主管部门落实“管行业就要管治理,就要管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的主体责任。
  
  加强队伍保障。坚持依靠党委统揽全局,协调各方的政治优势,黔南州委政法委统筹平安黔南建设成员单位集体行动,全面动员县市党政共同发力,建立大调解队伍。实体化运行县乡村三级综治中心1584个,建有人民调解组织1727个,组建了道交事故、金融借贷、婚姻家庭、物业纠纷、劳动争议、医疗纠纷等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182个,确保纠纷发生有人调解。
  
  加强经费保障。在黔南州委的关心下,明确各县(市)每年单列100万元专项经费,出台《黔南州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以奖代补指导意见》,采取“以奖代补”方式,激活调解员工作积极性,有力保障了诉前解纷机制的顺畅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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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坚持发扬“枫桥经验”
  
  推动形成联动源头防治格局
  
  落实普法责任制,引导理性维权。整合全州政法单位力量,以“政法大走访”为契机,向全州12700余名网格员和联户长宣讲多元解纷机制、诉讼风险,通过以点带面的宣传形式,有力引导社会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有纠纷先调解的良好氛围。
  
  建起民意收集平台,加强预警排查。全州所有村(社区)都明确了1名矛盾纠纷排查信息员,每周定期开展排查,第一时间汇集信息反馈。同时,依托政务12345热线收集矛盾纠纷线索,综治中心“派工单”,压实矛盾纠纷的源头排查、预防力度。线下线上将信息触角全覆盖,抓早抓小排除纠纷隐患,共排查矛盾纠纷14625次,有效避免纠纷转化为诉讼案件。
  
  突出重点领域风险防控。发挥司法大数据分析研判功能,黔南法院对重大民生保障、征地拆迁、金融借贷等,通过发布典型案例、司法建议、审判白皮书等方式,指导行政机关、行业主管部门、调解组织从源头上有效化解纠纷。
  
  健全法治进乡村工作机制。健全巡回审判长效机制,开展“百场庭审进村寨”活动,强化以案释法,增强普法教育效果。依托法官工作站、诉讼服务点,前置司法服务功能,大力创建“无讼村居”,参与制定完善村规民约,明示公序良俗,促进群众自治法治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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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坚持非诉机制挺在前
  
  推动多元解纷联动共治格局
  
  实质化运行联动平台。推动优化“112”多元解纷模式,强化部门联动,实行法院推送、综治分流、司法委派、调解组织调处和结果反馈等衔接措施,发挥“人民法院在线调解平台”快捷功能,整合全州调解组织324个、县乡基层治理单位134个入驻“人民法院在线调解平台”,在疫情防控常态化下,为群众提供网上多元解纷服务,全年,通过在线调解平台成功化解纠纷 25939件。
  
  汇集力量“三调”联动。有效集成人民法庭(法官工作站)、司法所、行业调解组织等解纷阵地资源,融入“一中心一张网十联户”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建立矛盾纠纷联席调处机制,形成司法调解、人民调解、行业调解“三调”联动调解模式。
  
  推行“一站式”联调服务。各基层法院结合区域实际,依托综治中心或诉讼服务中心,引入人民调解委员会、行业性专业调解、律师调解、仲裁机构、鉴定机构、公证机构等资源入驻中心,为群众提供一站式矛盾纠纷咨询、评估、分流、调解以及司法确认等解纷服务。大力宣传司法确认“不收费、抗反悔、可执行”制度优势,引导群众通过调解方式化解矛盾纠纷,全州法院启动“调解+司法确认”一体化程序,对经组织调解达成协议的纠纷“一站式”办理司法确认6803件,实现“调结事了”。
  
  坚持发挥司法规范作用,全面压降诉讼案件增长态势
  
  完善诉调对接机制。进一步完善诉调对接工作机制,黔南州中级人民法院主动与州司法局、发改局、总工会、妇联、侨联等行业领域以及各调解组织建立诉调对接机制。畅通“诉转调”“调转诉”双向通道,深化矛盾纠纷繁简分流,对矛盾纠纷进行识别分流,黔南法院对简易纠纷委派相应的调解组织调解,推动形成“诉前调”工作模式。2022年,全州法院共委派调解纠纷45838件,成功调解20123件,调解成功率达43.9%。
  
  探索示范性诉讼机制。黔南州中级人民法院坚持改革创新,主动争取州委支持示范性诉讼机制改革,州委深改办印发了《黔南州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开展示范性诉讼的工作办法(试行)》。选取批量性、群体性纠纷的一件或几件先行审理裁判,将已生效的示范性裁判推送至有关调解组织及行业主管部门,推动法律关系简单、事实清楚的群体性系列案件一次性在诉讼外予以解决。
  
  改革以来,全州法院选取了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物业服务纠纷、金融借贷、追偿劳动报酬等高发群体性纠纷,进行示范性裁判,有效促成诉外化解案件7258件,群体性纠纷与同期相比下降了30.03个百分点。
  
  完善衍生案件预防机制。树牢“一个纠纷一个案件”理念,强化诉内“案源”治理。推进法院审级职能定位改革,精准适用小额诉讼程序、简易程序和普通程序,做到程序适用分层过滤,实现“简案快审,繁案精审”。完善审判质效指标考核体系,突出一审案件改发率、生效案件改发率和再审审查率指标导向作用,加大考核权重比,压实审判主体责任,定期召开案件质效分析会,统一案件裁判认识和尺度,从诉内有效降低二审、再审、涉诉信访案件产生,有效避免诉内衍生案件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