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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南州第四届见义勇为模范先进表彰大会召开

作者:朱丽 编辑: 来源:黔南日报社融媒体采访中心 发布时间:2023-12-02 10:22: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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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月1日,黔南州第四届见义勇为模范先进表彰大会在匀召开,会议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见义勇为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隆重表彰自2017年以来全州涌现出的见义勇为模范先进和群体,为推动平安黔南、法治黔南建设,谱写“五个新黔南”建设新篇章汇聚磅礴力量。州委书记唐德智,州委副书记、代州长向承强作批示。州委副书记、州委政法委书记王镇义出席会议并讲话,州领导朱劲松、薛朝阳、董泽琴,州政协原副主席、州见义勇为基金会理事长王雯洁,州法院院长罗朝国、州检察院检察长金海雁出席。
会议现场
  唐德智在批示中向受表彰的对象表示热烈的庆祝和崇高的敬意,向长期以来关心支持黔南见义勇为事业的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他指出,见义勇为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生动体现。近年来,我州涌现出一大批可歌可泣、感人肺腑的见义勇为先进人物,他们在危难关头挺身而出、扶危救困,在紧急时刻冲锋陷阵、舍己为人,为全社会作出了表率、树立了榜样。全州各级各部门要以此次表彰大会为契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见义勇为事业的重要指示精神,着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弘扬见义勇为精神,广泛宣传英雄事迹,关爱保护见义勇为人员,健全完善激励保障机制,进一步加强对见义勇为事业的领导,持续营造全州上下尊重英雄、崇德向善、敢于担当的浓厚氛围。
 
  向承强在批示中指出,全州各级各部门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州委工作要求,大力弘扬和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断完善见义勇为英雄确认和表彰奖励工作机制,切实维护英雄的合法权益,充分发挥表彰奖励的示范作用、舆论宣传的引导作用,广泛宣传见义勇为英雄模范事迹,在全社会大力营造公平正义担当、敢于见义勇为的浓厚氛围,为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黔南、法治黔南凝聚强大正能量。
州委副书记、州委政法委书记王镇义出席会议并讲话
  王镇义指出,全州各级各部门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州委、州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以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为契机,深入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继承中华民族的优良美德,大力弘扬见义勇为精神品格,不断激发全社会明德惟馨、崇德向善的内生动力,为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黔南、法治黔南,助推“五个新黔南”建设实现新跨越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州委平安黔南建设领导小组、州见义勇为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分管负责同志,各县(市)党委政法委书记、见义勇为工作协会会长,州见义勇为基金捐赠单位代表,见义勇为模范先进及家属代表参会。
 
黔南州人民政府
 
关于表彰黔南州第四届见义勇为
 
模范先进(群体)的决定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2017年以来,全州干部群众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推进更高水平的平安黔南、法治黔南建设进程中,涌现出一批见义勇为模范先进(群体)。他们为保护国家、集体利益和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在危难关头挺身而出,用鲜血和生命谱写了新时代的正气歌。
 
  为表彰先进、弘扬正气,营造崇尚英模、学习英模、关爱英模、争做英模的良好社会风尚,根据《贵州省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护条例》《贵州省见义勇为英雄模范(群体)评选表彰办法》等有关规定,决定授予罗茂盛等2名同志“黔南州第四届见义勇为模范”称号,胡兴明、胡石乔等13个群体34名同志“黔南州第四届见义勇为模范群体”称号,蔡习春等16名同志“黔南州第四届见义勇为先进个人”称号。
 
  希望全州广大干部群众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见义勇为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见义勇为模范先进(群体)为榜样,学习他们临危不惧、不怕艰险的英雄气概,学习他们无私奉献、舍已救人的高尚情操,大力弘扬见义勇为精神,营造见义勇为社会氛围,共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黔南、法治黔南作出更大贡献。
 
  附件:黔南州第四届见义勇为模范先进(群体)表彰人员名单
 
  黔南州人民政府
 
  2023年11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