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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代新征程·“枫桥经验”新实践】三都县人民法院:“333”解纷工作法 推进家事审判提质增效

作者: 编辑: 来源:三都县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23-12-15 10:26: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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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俗话说:“宁拆十座庙,不毁一门婚”。近日,三都县人民法院立案庭成功调解一起离婚纠纷案件,挽回了一对夫妻的婚姻,使濒临破碎的家庭得以重回正轨。
 
  原告杨某与被告陈某均已40多岁,二人携手同行二十余年,上有老下有小,大儿子已步入社会,二女儿刚上初中,杨某却一纸诉状将陈某诉至法院要求离婚。原来,为解决经济问题,夫妻二人因务工导致两地分居,双方渐渐产生信任危机,在争吵中恶语相向,不欢而散,杨某逐渐对这段婚姻失去了信心。
 
  该案受理后,考虑到两人之间并无原则性矛盾,陈某表达和好意愿强烈,承诺愿意做出改变,况且其孩子正值青春期,为给孩子一个健康的成长环境,承办法官三次上门,找准矛盾纠纷难点,最终,成功化解夫妻信任危机。
 
  结案一个月后,承办法官暖心做好案后回访,经过有效沟通,夫妻二人关系迅速升温,杨某还收到了丈夫送的礼物。这场婚姻危机得以化干戈为玉帛,一对风雨同舟二十余载的夫妻和好如初。
 
  案后,承办法官表示:“家事案件不同于一般的民商事案件,不应仅局限于机械、冰冷地依法裁决,还应努力通过多方力量寻求能修复家庭恶劣关系的办法,将“司法温度”注入家事审判工作中,同时家事审判注重亲情恢复,重视情感需求,才能使得案件真正实现案结事了。”
 
  家事审判,事关百姓福祉。随着社会经济发展,家事纠纷案件数量逐年增多,家事纠纷日趋复杂、化解难度不断加大。近年来,三都县人民法院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重要指示精神,持续转变家事审判理念,以修复家庭关系、实现家庭和睦为导向,提高家事诉讼司法服务水平,在家事审判人性化服务上下功夫,切实推进家事审判与社会治理深度融合,并获最高人民法院表彰为“家事审判改革试点先进法院”、全国妇联表彰为“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
  抓好“三方”建设,让家事审判更有温度
 
  抓好阵地建设。坚持建设以温馨柔和为理念的客厅式家事审判法庭,设立“家事调解室”“探视室”“心理咨询室”“亲情互动室”“当事人休息室”等配套设施,打造家事审判“一庭五室”,为家事审判提供温馨的服务环境。同时,延伸调解触角,建立“异地”联动联调,在三都籍务工群众较为聚集的江苏常州、浙江安吉等地成立家事矛盾纠纷调解室,自成立以来,共受理三都籍群众法律咨询1760余次。
 
  三都县人民法院选聘5名人民调解员作为在线调解员,减少当事人因处理纠纷往返奔波。2022年以来,通过在线调解方式调处矛盾纠纷1050件,线上受理诉讼立案1316件,线上开庭1298件,法律文书电子送达率达到95%以上,切实做好三都籍跨省就业群众家事纠纷调解工作。
  抓好组织建设。构建“纵向三层、横向三体”的组织网络,在县级领导小组下,再组建法院领导小组,直接指导家事团队开展家事审判工作,形成县、院、团的纵向三层组织体系。组建法官队伍、专业咨询辅助队伍和调解员队伍,三支队伍横向合力,为家事案件审判提供组织保障。
 
  抓好队伍建设。坚持壮大家事纠纷调解、审判团队为导向,聘请家事调查员、家事调解员、心理辅导师为法官审理家事案件提供辅助,形成专业队伍和辅助力量相结合的办案团队。为了让少数民族群众在调解和审判中感受到温暖、更乐于接受,建立了由县法院牵头,联合司法、民政、妇联等部门组建“巾帼调解”中心,组建水族、苗族、布依族3支少数民族“巾帼调解队”,针对不同民族家庭精准选择调解队,提高家事纠纷调解成功率。同时,通过开展“水语法庭”“布依语法庭”“苗语法庭”巡回审判,提升审判质效;今年来,巾帼调解队共调解案件251件,调解成功233件。
  健全“三种”机制,让家事审判更有力度
 
  健全家事审判工作机制。始终坚持调解优先、不公开审理、当事人亲自到庭、未成年人利益优先和法官依职权干预原则。针对不同类型的家事纠纷案件,探索适用契合实际的诉讼程序制度,出台了《家事诉讼程序操作规程》《关于婚姻死亡、婚姻危机客观标准意见》等文件,促进家事审判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和规范化;针对少数民族妇女的权益保障问题,推行婚姻财产申报、离婚生效证明书、家事调解和案件回访制度,同时,对已进入司法程序的案件实行繁简分流,建立了“党委领导、政府支持、法院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多元化解家事纠纷的家事审判模式,确保家事审判更合理更规范更具执行力。
 
  健全家事纠纷多元化调解机制。通过扩大家事纠纷化解参与主体,让当事人的近亲属及社区群众参与进来,以讲事实、摆道理等柔性方式引导和帮助家事案件当事人舒缓情绪,缓解对立等方式化解纠纷。通过建立诉前委派调解、诉中委托调解机制,将家事纠纷通过委派或委托调解方式解决,推动构建“法官+村两委+寨佬”调解模式,全院18名少数民族法官、23名少数民族法官助理与全县105个行政村(社区)均建立调解沟通联系,3名精通苗语、水语的双语法官长期在县内各少数民族聚居村寨开展家事纠纷调解,拓宽家事纠纷调解渠道。
 
  建立反家庭暴力联动机制。针对婚恋家庭纠纷易引发家庭暴力问题,采取“1+3”配套制度,由县法院联合政法、检察、公安、司法、民政、妇联等六部门出台《反家庭暴力工作协作联动机制实施方案》文件,同步制定配套“家庭暴力案件证据固定、人身安全保护实施细则、家庭暴力告诫”3项制度,为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提供了制度支撑,依法制止、制裁家暴行为。同时,设立反家暴临时庇护所,为遭受家庭暴力侵害,面临人身安全威胁,暂时无法回家的妇女提供临时庇护,并依法打击、制止家暴行为,及时救助家暴受害当事人。近三年来,三都县共为受家暴侵害的妇女提供庇护67人次。
  用好“三个”平台,让家事审判更有速度
 
  用好“人民调解平台”。依托“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可快速实现线上派单、线下调解功能;通过系统平台组织、协调、分配、反馈家事纠纷化解综合信息,确保家事纠纷及时、准确推送,提高家事纠纷调解质效。今年来,三都县人民法院共通过“人民法院调解平台”推送至各人民调解委员会、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开展调解工单376件,调解成功196件
 
  用好“省综治信息平台”。为切实做好案结事未了后续风险消除工作,县法院积极依托“省综治信息平台”优势,将每一起离婚判决案件进行分析研判,形成“红黄蓝”三色风险预警工单,通过“省综治信息平台”快速向涉及镇(街道)、县直相关部门、村(社区)、网格员分流交办,掌握风险动态直至消除。今年来,通过“省综治信息平台”推送离婚判决案件140件,切实做好后续跟踪,确保每一件调解、审判案件得到及时有效化解。
 
  用好12345政务服务平台。以三都作为家事审判试点为契机,特请州级为三都县人民法院在12345政务服务系统平台上开通调解案件推送模块,进一步拓宽了家事纠纷多元化解渠道。截至目前,全县共以工单形式通过黔南州12345政务服务平台推送到各镇(街道)、村(社区)调解家事纠纷案件970件,办结970件,做到了“事事有落实、件件有回音”。
  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和睦是家庭幸福的根本。家事纠纷案件,是人民法院最传统、最基础的案件类型,也是最贴近群众生活的案件,在民事案件中占较大的比重。随着家事审判改革的深入推进,三都县人民法院家事纠纷案件数量在逐年减少,助推在诉源治理工作上取得新的质效,诉源治理万人起诉率考核指标在2021年排名全州第二、在2022年排名全州第一,2023年截至目前暂居全州第一,家事审判改革成效比较明显。接下来,三都县人民法院将持续探索家事审判改革的新路径,为促进基层社会治理贡献司法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