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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假诉讼,罚!鼓扬法庭发出首份司法惩戒决定书

作者: 编辑:王喜喜 来源:长顺县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24-10-17 08:3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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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长顺县人民法院鼓扬人民法庭在审理一起离婚纠纷案件中发现梁某存在虚假诉讼的情形,作出了2024年首份司法惩戒决定书。
 
  基本案情
 
  潘某(女)和梁某(男)系夫妻关系,鼓扬人民法庭在审理双方离婚纠纷一案送达诉讼材料时,发现潘某并未起诉与梁某离婚,是梁某私自以潘某的名义起诉离婚,并以潘某的名义委托某律师事务所律师进行立案,想通过虚假诉讼的方式达成离婚、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的目的,梁某的行为损害了潘某的合法权益。
 
  审理结果
 
  本院经审理认为,被告梁某在诉讼过程中以其妻子潘某的名义起诉自己离婚,构成了进行虚假诉讼,妨碍民事诉讼的正常程序,其行为已违反了当事人应遵守的诚信信用原则,考虑到原、被告双方已达成了一致意见,原告潘某撤回了起诉,梁某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行为,积极接受法院的处罚,并未造成严重后果,本院决定对其进行训诫,并罚款500元。
 
  对虚假诉讼行为进行制裁,惩罚了当事人的违法行为,维护了司法权威,彰显司法公信力,更好地起到了“制裁一人,教育一片”的教育作用,不断发掘“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的有益思路与实践经验,为推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打击不诚信诉讼行为,营造守信互信、共践共行的良好社会氛围,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法官说法
 
  虚假诉讼是指利用法律赋予的诉讼权利,意图借司法机关的权威和司法裁判的强制执行力实现违法目的的不法行为。对于这类行为,人民法院将加大打击力度,对当事人和直接责任人员处以训诫、罚款、拘留等制裁措施;构成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