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独山法院在受理多起盗窃案件中,发现部分废品收购站存在违规收购废旧金属、电缆和其他被盗赃物的情况。为更好堵塞收销赃渠道,进一步规范废旧回收行业秩序,加强对废旧回收点的日常治安监管和提高从业者的法律意识。近日,独山法院联合县公安局,对辖区内多家废品回收站进行实地走访检查并开展法律宣传。
法院和公安干警开展联合走访宣传
在走访过程中,重点对辖区内废品收购站是否持证经营、是否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监控设备是否正常运行、是否严格执行废品来源登记制度、去向登记制度等进行实地调查了解,询问是否了解相关的法律知识及违法的严重后果。通过身边真实的案例向废旧行业回收点进行了生动的普法。废旧行业从业者施某当场表示:“以前对法律了解和重视不够,法院之前通知我去旁听过相关案件的庭审以后,我也受到了教育,今天你们再次上门给我们普法,指出我们存在的不足和整改的意见,我非常感激,以后的经营中,我一定加强改进,做一个遵纪守法的经营者!”
本次走访结束后,独山法院将结合本次走访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向有关部门提出司法建议,有效推动废品收购行业健康、有序发展。同时,也告诫废品收购站经营者,切莫为了赚取利润,无视法律法规,违规经营收购,为犯罪分子实施盗窃行为提供了“变现”便利,成为盗窃案件的帮凶,否则将会给自己带来牢狱之灾。
法官说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废旧金属收购业治安管理办法》和《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规定:回收废旧旧金属的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应在取得营业执照后15日内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备案;收购废旧金属的企业在收购生产性废旧金属时,应当查验出售单位开具的证明,对出售单位的名称和经办人姓名、住址、身份证号码以及物品名称、数量、规格、新旧程度等如实登记;收购废旧金属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不得收购公安机关通报寻查的赃物或有赃物嫌疑的物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