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额诉讼程序是人民法院审理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简单金钱给付民事案件时,所适用的最为简化的、实行一审终审的诉讼程序。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审理的案件,耗时大幅缩短、程序更加灵活,实行一审终审制,裁决一经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
今年以来,贵定县人民法院充分发挥小额诉讼程序便捷、高效、快速解纷的制度优势,在充分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前提下,以小额诉讼程序适用为突破口,积极推动更多纠纷驶入“快车道”,努力把“抓前端、治未病”的要求落到实处。
“法院收到当事人提交的民事起诉状后,对于符合立案的简单民事案件,主动向当事人释明诉前调解耗时短、成本低、效率高等特点,引导鼓励当事人选择更加灵活便捷的诉前调解解决纠纷,当事人不同意诉前调解的,及时登记立案,保障好当事人诉权。”
据贵定县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王燕介绍,经诉前调解失败或当事人不同意诉前调解的案件,符合小额诉讼程序适用的,在登记立案时,向当事人送达《小额诉讼程序适用告知书》,主动告知小额诉讼程序的适用条件、审理期限、一审终审等相关诉讼权利义务,充分保障当事人知情权。
“当事人在适用小额诉讼程序过程中提出异议的,承办法官或负责审查工作的相关人员及时审慎审查,对所提异议所作出的处理决定做好相应的释法明理工作,充分说明理由。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审理的案件,承办法官直接围绕当事人诉讼请求或案件要素进行审理,不受法庭调查、法庭辩论等程序限制,程序上的简化,节约了当事人的诉讼时间,程序上的优化与实体审理相结合,有效促进案件质效提升。”王燕说。
“为什么一审判决后不能上诉?”某信用卡纠纷的被告收到小额诉讼程序适用告知书后疑惑的问道。2024年3月1日,贵定某商业银行向贵定县人民法院起诉,要求被告卢某某偿还透支信用卡的本金、利息等共计9200余元,立案法官收到起诉状后,因暂时联系不上被告,该案无诉前调解基础。
法官审查案件后认为该案实清楚、权利义务明晰、标的额较小,符合小额诉讼程序适用条件,在征得原告同意后,当场向原告送达《小额诉讼程序适用告知书》,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审理该案。被告收到起诉状副本及《小额诉讼程序适用告知书》等法律文书后,发出前述疑问。
收到被告提出的疑问后,承办法官详细的向被告解释小额诉讼程序适用条件、适用范围、程序转换等诉讼权利义务,被告同意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并请求法官组织调解。调解过程中,法官认真倾听双方陈述,从法律规定、诉讼成本等方面进行释法明理。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意见,被告分期向原告支付借款本金及利息,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该案从立案、调解到结案,用时23天,有效减少当事人诉累。
“我们通过在诉讼服务大厅导诉窗口、立案接待窗口向当事人发放宣传手册、在大厅LED大屏幕上滚动播放动画等方式开展小额诉讼宣传,通过法院官方微信公众号、抖音、微博等平台推送小额诉讼程序“高效、便捷、低成本”益处,同时通过巡回审判、政法大走访、普法宣传等契机向群众普及什么是小额诉讼,提高小额诉讼公众认知度。”贵定县人民法院立案庭工作人员说。
今年以来,贵定县人民法院多措并举积极推进小额诉讼程序适用,小额诉讼工作成效显著。2024年1月1日至9月30日,该院共计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审结民事案件729件,占民事一审案件结案数2206件的33.14%,对比去年同期上升9.1%,平均审理时间27.48天,息诉率99.31%。小额诉讼适用率、结案率在全州法院排名前列。
贵定县人民法院将持续高标准推进小额诉讼工作,充分发挥小额诉讼对一审审判质效指标的提升作用,聚焦“公正与效率”主题,将矛盾纠纷实质化解在基层,切实减少当事人诉累,不断提升案件质量和司法效率,满足好人民群众多元司法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