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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纽扣·惠法亮青春】环保庭审进校园,绿色青春法护航

作者:庭德洪 编辑:简远睿 来源:惠水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24-09-10 09:5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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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情简要
 
     “喝酒醉了,在回家的路上我觉得很冷,就在沙荡的山坡上用打火机点燃杂草取暖,草太干了,控制不住火势就引发了火灾。”庭审中被告人李某某这样说道。经鉴定,此次火灾过火范围内林地面积为1915.49亩。
  
  惠水法院认为,被告人李某某野外用火不慎,引发森林火灾,应当以失火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根据被告人李某某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以失火罪对被告人李某某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两个月。“法官,我知道错了,以后不会再随意野外用火了。”被告人当庭表示。
  
  课堂互动
  
  庭审结束后,法院干警趁热打铁现场开展普法宣传,向同学们讲解了失火烧山对生态环境的危害以及可能承担的法律后果,以通俗易懂的语言结合庭审案例,为学生们上了一堂生动的环保法治课。
  
  “法官,如果我爸爸妈妈不小心失火烧山了,会影响我考大学吗?”
  
  “法官,如果我骑车在来上学的路上撞到人了,会不会坐牢啊?”
  
  “法官,如果有人欺负我,我怎样做才是正当防卫而不是互殴呢?”
  
  ……
  
  在普法宣传过程中,同学们积极热情地向法官提出自己的疑问,法官就相关法律法规向同学们一一进行了解答。宣讲结束后,法院干警向同学们发放了环保宣传手册,并就摆金镇辖区常见的违法行为进行释法说理,告诫同学们千万不能触犯法律底线。“同学们,希望大家以此为鉴,心中种下法治的种子,做一个知法、懂法、用法、守法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