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执行工作效率,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1月18日,荔波县法院执行局开展2024年第一次强制腾房执行行动。本次行动由执行局分管领导姚廷芳带队,出动干警20余人,警车3辆,同时邀请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检察院、司法局公证处及县融媒体全程见证参与、监督执行过程。
案情回顾
原告贵州省某房地产公司荔波分公司与江某某、荔波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经法院审理,依法判决被告支付租金及返还租赁房屋。判决生效后,被告逾期未履行生效判决书确定的内容,原告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前期
荔波法院执行局受理该案后,承办法官立即向被告送达执行通知书等相关执行文书,责令其限期自动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但被告未自动履行。后法院依法拍卖被执行人名下房产,并张贴公告对案涉酒店、KTV、超市进行腾房,但被告仍然未履行腾房义务,致使执行程序迟迟难以推进,执行局遂决定依法对该案进行强制执行。
执行经过
腾房前,经承办法官对被执行人及亲属的耐心劝解和释法明理,被执行人最终同意配合法院清点案涉酒店、KTV和超市物品,同意腾房移交房屋给申请执行人。
早上9时20分,按照预定方案,县法院执行干警乘车前往执行现场,各组分工协作,腾房清点工作顺利进行。
活动中,警戒组做好现场人员清场和安全保卫工作,记录清点组携带执法记录仪等执法设备,依法对案涉酒店、KTV、超市内的物品进行逐一清点、登记造册,并对强制执行过程进行公证和证据保全,确保整个执行过程依法依规、公开透明、安全规范。
铁腕亮剑执行,彰显公平正义。荔波法院将继续加大强制执行力度,全力提升执行质效,力求更快更优兑现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