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荔波县人民检察院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主动接访下访,带头办理首次控告申诉信访案件,为群众排忧虑、解难题。2021年以来,院领导共办理控告申诉案件共17件,领导包案办结率100%,刑事申诉案件上行0%。
健全工作机制,落实“真包”。把常态化开展领导干部接访下访和包案办理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列入院党组重要议事日程,定期研究工作情况。建立《院领导干部接访下访和包案办理工作方案》《检察长接访制度》等工作机制,确定对于接访中发现的突出信访问题、首次刑事申诉、检察机关作为赔偿义务机关的国家赔偿案件、立案监督案件和重大疑难复杂重复信访案件均由院领导包案办理。通过机制落实真包案,发挥“关键少数”在办案中的引领作用。2021年以来,院领导共办理首次控告申诉案件17件,其中,立案监督10件,刑事申诉5件,控告超期羁押信访案件2件,案件成功均予以办结。
实地调查走访,确保“真办”。坚持问题导向,跟着矛盾走、盯着问题去,以包案办理的信访案件为重点,深入基层实地开展调查走访,做到“亲历性”办案。结合信访人诉求,前往信访群众家中以及村委了解信访群众及其家庭状况,通过面对面沟通方式抓住信访群众核心诉求,为矛盾化解提供切入点。同时针对群众反映涉及的具体案件,主动向公安机关、法院调取原案卷宗,听取原案承办人意见,组建办案团队对原案进行审查,分析群众诉求是否合理,为支持群众诉求或释法说理工作提供充实依据。2021年以来,检察长下访接访约访开展实地调查共50余次,调取原案卷宗共17次。
开展听证释法,达到“真解”。现实中,信访群众所追求的结果往往与法律处理结果不一致,利用检察听证是贯彻落实新时代枫桥经验、化解矛盾纠纷的重要举措。在充分了解案件情况的基础上,召开“简易、上门、网络”听证,并邀请群众工作经验丰富、当事人熟悉信任的“长老”、律师、心理专家、人民监督员等人员参与听证,开展释法说理,让群众真真切切感受到检察机关重视群众来访工作,并通过公开听证方式打开群众法结,让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如我院办理的段勇申请立案监督控告案,当事人认为公安机关对违法行为人不予立案,存在包庇行为,我院审查案件后,通过网络直播方式开展检察听证,向段勇释明不予立案的具体原由,听证结束后,段勇自愿息诉罢访。
主动融合履职,实现“真护”。信访群众的心中堵点不仅是法结,还有心结,释法说理一定程度上只能打开法结,要实现把矛盾化解在基层的目标,还需要聚焦民生需求,主动融合履职,帮助信访群众解决实际困难,维护其合法权益。根据信访人的家庭情况,对符合支持起诉、司法救助条件的,主动开展司法救助,支持起诉、帮助申请法律援助等工作,帮助信访群众获得司法救助与帮扶,让群众感受到司法关怀,从而推动矛盾的实质性化解。2021年以来,我院共办理支持起诉73件,司法救助41件53人,共发放救助金42元,帮助信访群众解决生活困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落实反向审视,助推“真进”。把常态化开展反向审视工作作为控告申诉检察部门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的重要内容。在办理个案中,及时开展反向审视,深入剖析信访问题产生的原因,对原案办理环节存在的问题和瑕疵,通过反向申诉报告方式进行反思,倒逼法律监督质效和服务群众能力持续提升,着力发挥反向审视在助推溯源治理、规范办法等方面的积极作用,提高办案人员办案水平,助推案件高质效办理,促进执法司法工作和涉法涉诉申诉信访问题源头治理、系统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