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回顾
2023年12月一天,小七孔镇和平村村民万某珠为治疗咳嗽需要,在自家房顶上使用废旧脸盆种植罂粟,2024年4月9日,公安机关将万某珠查获,并在万某珠家房顶查获罂粟原植物540株。经鉴定,万某珠种植的罂粟为毒品原植物,万某珠的行为已涉嫌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到案后万某珠对种植罂粟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受案后,荔波县检察院能动履职,努力实现该类轻罪案件的溯源治理。
以案释法
“我听说这个东西煮水喝可以治咳嗽,所以我就在自家楼上栽种,通过检察官的释法说理,我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了,以后再也不做这种事了”。
该案移送荔波县检察院审查起诉后,检察官主动从毒品危害社会安全、损害个人健康等角度向万某珠以案释法,释明禁毒工作要求、法律规定和处罚原则,万某珠听后表示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表态决不再犯,并自愿认罪认罚,希望得到从宽处理。
公开听证
检察官经审查认为,万某珠犯罪情节轻微,拟作不起诉决定,并主动邀请了人民监督员、侦查人员、律师、村民代表作为听证员参加拟不起诉公开听证会,检察官向参会人员普及刑法关于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的规定,拟对万某珠作相对不起诉的理由法律依据,人民监督员和村民代表告诫万某珠要认识到种植毒品原植物的危害性,呼吁其遵纪守法、拒绝毒品。万某珠再次表态决不再犯此类错误,参会人员均同意对万某珠作不起诉的决定。
刑行衔接
决定对万某珠不起诉后,根据案情情况,检察官认为万某珠的行为虽然不用判处刑罚,但仍然应当要对自己的违法行为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因此,办理该案的刑事检察官将案件证据材料移送本院行政检察部门,建议由行政单位对万某珠进行行政处罚,行政部门受理后决定对万某珠行政拘留15日,为案件划上一个“严肃”的句号。
进村宣传
检察官通过对比发现,小七孔镇和平村今年以来有群众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案件达两起,种植人员地域集中性及案件背后暴露的社会治理问题,引发承办检察官的思考,如何在此类案件中做“治罪”和“治理”并重,实现轻罪案件的溯源治理?案件办结后,检察官走进和平村,向村干部及群众代表发放禁毒宣传手册,强化禁毒法律宣传,动员大家向全村群众宣传种植毒品原植物的危害和法律后果,使“种毒违法、种毒必铲、种毒必究”的法治观念深入人心,引导村民过健康向上的美好生活。村干部及群众代表均表示会做好宣传和监督,一定遵纪守法,不再让群众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
下一步,荔波县检察院将坚持“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价值追求,一体推进治罪与治理,打造轻罪治理“荔检经验”,做到溯源治理,画好基层治理最大“同心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