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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里公安侦破一起销售侵权复制品案,抓获3人

作者: 编辑: 来源: 发布时间:2024-05-10 08:5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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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期,龙里县公安局食药环侦大队深挖犯罪,一举捣毁一个销售侵权复制品的犯罪团伙,抓获犯罪嫌疑人3名。

  案件回顾
 
  2024年4月2日,食药环侦大队接龙里县文化管理和旅游局举报,称有人销售侵权复制品,接举报后,大队立即展开调查工作。经查,2023年10月以来,犯罪嫌疑人胡某某多次购置盗印盗制的“2024中考精选1000题真题分类”、“尖子生”等系列非法出版教辅书分别储存于龙里县谷脚镇及贵阳市南明区租赁的3个仓库中,后伙同谭某某通过某某网络平台注册的11家网店将盗印盗制的教辅书销售至全国各地,截止2024年4月2日民警将犯罪嫌疑人胡某某、谭某某抓获时,已销售非法出版物金额为300余万元,经鉴定,涉案教辅资料全部为侵权复制品。案发后该案主要嫌疑人张某某潜逃,民警循线深挖,于5月6日,在进行长达16个小时的蹲守后,最终将潜逃嫌疑人张某某抓获。
 
  经讯问,张某某、胡某某、谭某某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已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普法链接
 
  销售侵权复制品罪,是指以营利为目的,销售明知是侵犯他人著作权、专有出版权的文字作品、音乐、电影、电视、录像、计算机软件、图书及其他作品以及假冒他人署名的美术作品,违法所得数额巨大的行为。
 
  《刑法》第二百一十八条【销售侵权复制品罪】:
 
  以营利为目的,销售明知是本法第二百一十七条规定的侵权复制品,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