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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宣传月】这场院坝法律竞答有“典”精彩!

作者:唐璐琦 编辑: 来源:龙里县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24-05-11 15:54: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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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5月是全国第四个“民法典宣传月”,为激发广大群众学法的积极性、主动性,增强群众学法、知法、守法、用法意识,形成全社会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氛围,2024年5月10日,龙里法院走进龙里县冠山街道西门社区,在龙里县“相约西门桃园·共建和谐家庭”活动中开展了一场精彩的“民法典”主题趣味法律知识竞答活动。
 
  活动开始前,法院工作人员为大家发放了民法典宣传读本,为现场群众讲解民法典相关法律知识。
 
  “那意思就是,人家从楼上扔东西下来把我砸到了,如果找不到具体是哪个丢的,我可以追究这个范围内的人的责任是不是?”参加活动的梁阿姨问到。
 
  “是的!你看这条规定,里面明确规定了的。这一规定为受害人提供了“兜底”保障,同时为补偿人进一步追偿提供了法律法律依据。”
 
  法院工作人员现场为提问的群众依次做了简要回答,号召大家把读本带回家去,带动家人一起学习。
 
  活动现场,在优美的歌舞表演后,“民法典”主题趣味法律知识竞答正式开始。
 
  法院工作人员向大家做了简要的规则介绍后,参与群众摩拳擦掌、跃跃欲试。
 
  “好的,注意听题——第1题《民法典》规定不满()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A、六周岁;B、八周岁;C、十四周岁;D、十六周岁,抢答开始!”
 
  随着抢答开始的口令,群众争先恐后地举起了手。现场的一位阿姨带着孙女抢到了机会,小女孩拿着话筒响亮地回答到:“B、八周岁。”
 
  “小朋友回答正确!”现场响起了热烈的掌声。
 
  “请听第2题——”
 
  经过多轮激烈角逐,趣味法律知识竞答在群众的掌声中落下帷幕。
 
  “各位叔叔阿姨、小朋友们,本次竞答只是一个开始,希望大家在日常生活中也可以积极学习法律知识,让我们一起学法、知法、尊法、守法,学会用法律武器捍卫自己的合法权益!”
 
  活动结束后,工作人员和群众一起参与了社区的长桌宴,在宴会上,身着布依族服饰的阿姨们用悠扬的山歌曲调唱响了学习民法典的热情:“我们走进民法典,护航美好的生活……”
 
  龙里法院将充分利用少数民族地区特色,不断丰富宣传载体,多形式宣传民法典,切实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助推民族地区法治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