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请进行吹气测试,同时,请出示你的驾驶证。”
“我的驾照在今年2月份因为饮酒驾车被暂扣了,目前暂扣期限还没到……”
田某没想到,自己被暂扣的驾照期限马上就要到了,自己马上就可以领回自己的驾照,却因为再次酒驾,让自己陷入牢狱。
2024年7月11日21时许,被告人田某醉酒后驾驶小汽车由龙里县医院方向往龙里县龙凤园方
向行驶,行驶到正大街300米处时被龙里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当场查获,现场对其作呼气式酒精检测的结果为124 mg/100m1,后民警将其带至龙里县人民医院抽血检验。经贵州名鉴司法鉴定中心鉴定,田某的血液中乙醇含量为147.37mg/100m1。
另查明,被告人田某曾在2024年2月14日因饮酒驾驶机动车被龙里县公安局罚款一千元,暂扣机动车驾驶证六个月。
2024年8月14日,该起危险驾驶罪案件在龙里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审理过程中,被告人田某对自己的罪行供认不讳,自愿认罪认罚。
经审理,被告人田某犯危险驾驶罪,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判处其拘役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
田某当庭表示服判,不上诉。
法官有话说
Q:暂扣机动车驾驶证期间可以驾驶车辆吗?
A:不能!驾驶证暂扣期间不可以开车,《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规定,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本案中,被告人在暂扣机动车驾驶证期间再次醉酒驾驶机动车,该行为严重违反法律规定!在此温馨提示广大群众,切勿酒后驾车,别拿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开玩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