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霸王餐”?洗“霸王脚”?警察可不会惯着你!近日,龙里公安抓获一名寻衅滋事违法行为人。
案情回顾
龙里县公安局冠山派出所接到多起足浴店、餐饮店报警,称有一名男子在消费后拒绝支付费用。冠山派出所民警迅速响应,赶赴现场展开调查。经调查,该男子名叫汪某付,在龙里县辖区内多家足浴店、餐饮店多次消费,却以各种借口拒绝付款。在民警到场处理过程中,汪某付不仅拒绝支付,还多次拨打报警电话,扰乱报警秩序。民警见汪某付如此有恃无恐,不禁起疑,遂对其展开调查,毫不意外的发现,该男子曾因同一原因被六盘水警方两次行政处罚。
民警依法传唤违法行为人汪某付至执法办案中心进行询问,汪某付如实交代了:
9月1日上午10时,在龙里县城区某足浴店消费后,以微信支付钱不足为由故意不支付消费费用298元;9月6日凌晨3时,在龙里县城区另一足浴店消费后,同样以微信支付钱不足为由故意不支付消费费用78元;9月10日凌晨1时,其在龙里县金龙路某足浴店消费后,以银行卡限额为由故意不支付消费费用298元。
违法行为人汪某付对其多次寻衅滋事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民警对其进行了批评教育,并对违法行为人汪某付送上“行政拘留15日”大礼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