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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人获刑!为境外电信诈骗分子搭设通话转接设备,最终“搭”上自己

作者: 编辑:徐磊 来源:瓮安县委政法委 发布时间:2024-05-14 10:56: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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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境外来电通常涉诈风险极高,很多人会直接挂掉,而张某为牟取利益,伙同他人为境外电信诈骗分子搭设通话转接设备,使境外号码变成国内电话,“方便”境外电信诈骗分子实施诈骗行为。近日,瓮安县人民检察院以诈骗罪对张某等4人提起公诉。
  “开一台电话一个小时就有900块钱,一天随便就可以赚几万”。2023年5月,被告人张某在利益的驱使下,在网上与境外诈骗分子取得联系,对方承诺开一台座机帮他们转拨诈骗电话,一个小时可以获利900元,多开多得。于是张某伙同杨某、向某等人商议,通过在国内租赁办公场地,注册虚假公司后在电信公司办理了32台固定电话和宽带,为境外诈骗分子提供中转服务,帮助境外诈骗分子进行诈骗电话远程控制转拨,使得“诈骗电话”摇身一变成了“本地来电”。仅仅“开工”一天,帮助境外诈骗资金就高达上百万元。同日,在张某等人还做着发财美梦时,被公安机关查获。
 
  经审查,被告人张某等4人明知他人从事电信网络诈骗活动,仍为其提供注册公司、租赁场地、维护设备等行为,已构成诈骗罪。鉴于张某等4名被告人具有坦白、自愿认罪认罚等情节,依法可以对其酌情从轻处罚。检察机关依法向瓮安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建议以诈骗罪判处张某等人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至四年不等刑期,并处罚金人民币两万至三万元不等的确定性量刑建议。瓮安县人民法院依法采纳了检察机关的量刑建议,并当庭宣判。
 
  检察官提醒:近年来,为了使来电号码IP显示为国内,提高诈骗成功率,境外诈骗分子开始寻找境内“代理人”,这些来电往往具有迷惑性,极易上当受骗。大家要切实增强防骗意识,来电号码多甄别,个人信息不透露,转账汇款多核实,谨防上当受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