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常生活中,邻里之间难免因生活琐事产生交集,和谐的邻里关系能提升居住幸福感,反之则易引发矛盾冲突。近日,平塘县人民法院成功调处一起因邻里纠纷导致的民事赔偿案件。
基本案情:原告安某与被告陆某系邻居,双方因琐事经常发生纠纷,2025年7月16日,陆某在田里用木棒除草时与原告因琐事发生争执,后被告陆某抽出背上背的柴刀用刀背击打安某左肩胛处及左大腿外侧,致使安某身体受伤严重。当日安某前往医院住院治疗,共计产生医疗费用2831.98元。事发后,公安机关对陆某殴打他人的行为依法作出行政处罚,但医疗费赔偿事宜双方多次协商无果,矛盾逐步激化,协商陷入僵局。无奈之下,安某最终选择将陆某告上法庭,诉求陆某支付医疗费、误工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等各项费用8477.92元。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本着化解矛盾、促进和谐的原则,采取“分别沟通、面对面调解”的策略,展开了一场情理法交融的调解工作。在征得双方同意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分别对双方当事人进行释法说理,力促双方互谅互让、平和对话。最终原、被告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被告当庭认错并支付安某医疗费等各项费用共计4000.00元。双方冰释前嫌,握手言和。
近年来,平塘县人民法院始终秉持“小案不小办”理念,深入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将司法服务以“情、理、法”相融的调解方式,精准破解矛盾纠纷,用一次次耐心细致的调解,传递司法温度、凝聚治理力量,以实际行动推动形成邻里互助、和睦共处的乡村治理新格局,为乡村振兴与社会和谐稳定筑牢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