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坚决打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阻击战,坚决阻断可能来自野生动物的疫情传播源和传播途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现就依法严厉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行为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依法严厉打击下列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
(一)非法猎捕、杀害野生动物的;
(二)非法经营、贩卖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
(三)非法收购、食用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
(四)非法运输、寄递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
(五)窝藏、包庇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行为的;
(六)其他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的行为。
二、鼓励广大群众踊跃向当地森林公安机关检举、揭发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森林公安机关将严格为其保密。
三、对检举、揭发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的有功人员,由森林公安机关按规定予以奖励。
四、敦促涉嫌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的违法犯罪人员主动到当地森林公安机关投案自首,争取宽大处理。
五、凡国家公职人员参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活动的,一律予以公开曝光。
报警电话:0854—7839511
黔南州森林公安局
2020年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