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行政检察工作事关民生和社会公共利益,既然选择这份工作,再难也要把它做好。”贵定县检察院员额制检察官、民事行政检察部主任童玉红说,作为一个共产党员,必须牢记使命,忠实履职,主动作为,敢于担当。9年来,童玉红先后从案件管理办公室到反贪贿赂局再到民事行政检察部,无论在什么岗位上,她始终不忘初心,砥砺前行。
↑ 童玉红向当事人释法说理。
勤学善思 带头办案
“从事检察工作,不管你在什么岗位上,夯实法律基础知识很重要。”童玉红说,从事多年检察工作让她体会最深的是,在法律职业生涯中如何始终围绕业务、融入业务、服务业务,刻苦专研法律知识,学以致用。
2005年,童玉红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获得当时为数不多的法律职业资格,但她深知法律知识的学习永无止境,她继续前行在浩瀚的法律知识海洋里,不断提高自己的职业水平和职业素养。
工作中,童玉红积极发挥业务骨干带头作用,多岗位锻炼,以改革创新的精神不断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忠实履行工作职责,在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案件管理工作、职务犯罪侦查工作、出庭支持公诉工作中,大胆创新,把“三个效果的统一”放在检察监督工作的第一位,多次圆满完成黔南州检察院、贵定县检察院急难险重任务。
2015年,童玉红在负责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办公室工作中,始终把讲政治作为此项工作原则重心,扎实稳步推进,经最高检现场检查验收,得到最高检、省检察院的充分肯定和好评。其中,她撰写的2篇刑事调研文章《适合成年人到场制度研究》《试析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专业化问题》被法制与社会刊物采用。
童玉红曾被贵定县检察院多次被评为先进工作者,荣获贵定县百名岗位技术能手。2014参加省检察院的业务骨干评选,经严格的笔试、面试、专业评审、民主测评、综合评审,童玉红被省检察院评定为省级B业类务骨干。
忠实履职 精益求精
在办理案件中,童玉红力求在“精”“准”上下功夫,在维护法律权威和公平正义上下功夫,对法院生效裁判监督案件的监督始终秉承客观、谦抑的态度,审慎行使检察监督权,严格把握法定的监督条件,对每一起案件做到尊重案件事实,严格执行证据规则,反复研究,充分论证,做到不错位,不越位,对每一件案件做到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论证清晰有力。如在办理的黄某铭与黄某富个人合伙纠纷一案中,当事人不服贵定县法院民事判决,受理该案后,考虑到合伙双方是叔侄关系,为审慎处理,童玉红在严格执行证据规则前提下展开调查,以查看涉案标的物,对个人合伙关系存续期间收入进行市场分析比对为着手点,在案件事实已全面查清前提下,本着矛盾化解为目的,多次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和解,在无法达成一致共识后,立即以一审判决基础事实缺乏证据证明、适用法律错误为由向黔南州检察院提请抗诉,黔南州检察院审查认为提抗理由充分遂启动抗诉程序,后经法院判决支持检察机关的抗诉理由,判决驳回原告黄某富的诉讼请求。
对确有错误的民事生效裁判,童玉红该监督果断监督,对不支持当事人监督申请的案件,经审查认为原审法院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程序合法,无枉法裁判行为,在作出不支持监督申请决定的同时,有针对性地开展释法说理工作,详细阐明不支持当事人监督申请的理由和依据,努力促使当事人息诉罢访,以维护司法公正和司法权威。童玉红始终抓住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这条主线,主动融入同级法院审判、执行环节中,应邀参与法院办理个案调解,以专业的法律思维和业务水准做好释法说理工作,推动诉讼案件息诉服判,有力地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近三年以来,童玉红借助检、法两院的案件质量互评机制拓宽案源,共评查同级法院民事案件、执行案件500余件;行政审判案件30余件,行政执法案件40余件;办理各类案件300余件。
勇于担当 乐于奉献
2018年,随着精准脱贫工作的开展,童玉红所在的部门2名干警抽调下乡驻村,其中1名为分管检察长员额检察官,一名为检察官助理,而新进聘用制司法文员业务方面不熟练,童玉红一人扛起了民行、公益诉讼任务重担。
童玉红说,作为一名负责民事、行政和公益诉讼案件的检察官,案源、线索都需要走出去,尤其是对裁判结果监督的虚假诉讼案件,需要进行大量的走访和调查取证。
童玉红腿脚残疾,行走不便,加之又血压异常,繁重的工作任务使她面临前所未有的压力和困难,但她丝毫没有因此给自己找理由退缩,而是主动担起责任投身到黔南州检察核心业务增比进位过程中,多次排名进入黔南州第一方阵。
每当看到农民工兄弟因为缺少法律帮助而无法维权时,童玉红看在眼里,想着心里。她说,既然自己在这个岗位上,就要用法律监督工作帮助他们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这些年来,在办理涉及农民工讨薪案件中,她主动与法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信访部门、法律援助机构等相关部门建立农民工讨薪讨债信息交流共享机制,加强信息联系,及时掌握本辖区内涉及农民讨薪讨债案件。
截至目前,童玉红已成功帮助农民工讨薪25件,帮助农民工讨薪21万余元。特别是卢某平拖欠杨某明等三人申请支持起诉一案,因考虑该案系农民工劳动报酬问题,金额虽不大,但确是农民工的血汗钱,受理后,在童玉红的带领下,干警分工协作、建立快速处置方案,经过多番周折联系到被申请人卢某平后,童玉红多次对其教育疏导释法说理,最后卢某平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并将拖欠的杨某明等三人的工资共15820元打到杨某明卡上,最终双方当事人和解结案,解决了杨某明三人长达两年的讨薪问题,切实维护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该案件成功办理引发社会关注,案例在最高检网站、《法制生活报》等新闻媒体报道。
多年来,童玉红忍受着病痛,始终奔走在各类案件调查取证线索的搜集现场,深夜出现在办公室阅卷,在当事人之间来回调解。
童玉红常说:“既然在岗一天,就要努力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