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以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势如破竹、战果累累,蕴含了广大检察干警的艰辛付出和不辞辛劳。在长顺县就有这样一位检察官,他兢兢业业,用辛勤和汗水换来了黑恶势力的伏法。他的检察生涯,处处体现的是专业、认真与担当。他就是长顺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焦文玉。
“刀不磨就生锈,人不学就落后”,对于法律知识,焦文玉有着强烈的热爱和执着的追求,从检13年来,他认真学习法律法规,凡有新的法律法规颁布,他都积极学习,特别是对刑法、扫黑除恶相关政策文件等熟知于心。正是他扎实的学习态度,造就了他专业的法律素养,使他从一个初出茅庐的小伙子成了今天的行家里手,先后获得黔南州检察系统十佳检察干警、长顺县优秀共产党员、个人三等功等荣誉,但他不戒不燥,坚持罪刑法定,确保认定不拔高,坚持深挖彻查,确保认定不降格,在扫黑除恶案件办理中,到处看到他的影子。
“诈骗罪要求的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式进行,唐某某等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犯罪嫌疑人使用的是暴力胁迫手段,威逼被害人交出财物,应从敲诈勒索方面取证。”
这是他在一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提前介入中发表的部分意见,该案件法院以敲诈勒索罪予以认定。
专业水准成就专业担当。无论是重大刑事案件、职务犯罪案件,还是扫黑除恶案件,他总能精准把握案件走向,成为案件侦办主导力量。“认真、细致,才能确保案件经得起法律和历史的检验。”他时常叮嘱县检察院扫黑除恶办案组其他同志。
“黑恶势力犯罪必须严把案件质量关,坚持实体和程序并重,严格黑恶案件的构成要件。何某某等人涉黑案中,搜查犯罪嫌疑人住处,见证人需在场并同步录音录像,这一点需注意。此外,要充分保障律师的权利,不能因案件重大复杂,就拒绝听取律师的意见。”这是焦文玉在案件阅卷中发现的瑕疵,与公安机关办案同志交流的一个场景。
大到案件审查、案件讨论、案件会商、引导侦查、出庭公诉,小到文书审核、卷宗归档,他都做到细致入微,从细节处提高案件质量。
黑恶势力犯罪案情重大复杂,作案时间跨度长,涉案人数多。焦文玉作为黑恶势力案件检察环节的承办人,既承担着案件审查批捕、审查起诉、出庭指控等工作,又承担着案件的提前介入,引导公安机关侦查取证工作。在办理的黑恶势力案件中,他主动提前介入,充分发挥诉前主导,审前过滤作用,围绕黑恶势力案件的违法犯罪次数、手段、规模及影响等综合分析,关联对比,通过对核心证据和关键性证据的认真审查,严把事实关、证据关,真正做到了“是黑恶犯罪一个不放过”的精准打击。在办理12?20何某某等人涉黑案中,针对辩护人的无罪辩护,多名犯罪嫌疑人的不认罪,该同志通过有条不紊的辩护及出示证据,在铁的证据面前,犯罪嫌疑人均认罪伏法,量刑建议得到法院认定,实现了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忠诚耀检辉,司法为人民。只要路的方向是对的,就不要在乎路途的艰辛和遥远。” 13年来,焦文玉一直坚守着自己的检察信念,行走在追求公平正义的道路上,全力决胜扫黑除恶这场硬仗,为一方平安建设作出了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