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提升环境资源类刑事案件审判质效,加强公检法在办理环境资源类刑事案件中的衔接配合,进一步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有力司法保障。近日,福泉市人民法院组织召开“2024年涉环境资源类刑事案件暨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座谈会”,福泉法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袁湘出席会议并讲话,福泉、都匀、瓮安三地公安、检察部门相关负责人参加会议。
交流会上,公检法三家参会人员围绕滥伐林木罪、非法采矿罪、失火罪等多个常见的环境资源刑事罪名、环境资源案件办理程序衔接、信息共享、证据标准把握等问题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和交流。与会各单位均表示,生态环境资源领域的案件是关系民生的重点案件,案件审理的过程中要严格证据标准,同时加强相关知识的普法宣传,推动生态环境资源及时修复,助力生态文明建设。
福泉法院常务副院长袁湘表示,公检法机关是守护生态安全的重要司法力量,在案件办理过程中应建立更加紧密的协作配合关系,形成生态保护合力,牢固树立办理生态环境刑事案件“一盘棋”思想,以“零容忍”的态度依法严惩各类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一是提高办案能力,打造专业化办案团队;二是加强宣传引导,做好以案释法、警示教育等工作;三是提高科技赋能,提质增效。
本次会议进一步强化了部门联动,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福泉法院将以此次会议为契机,与公安、检察部门密切配合,进一步统一执法思想、执法理念、执法尺度,构建环境资源保护的多元共治体系,为建设“天更蓝、山更绿、水更清”的美丽黔南提供有利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