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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泉法院开展新任人民陪审员任前业务培训

作者:福泉市人民法院 编辑:邓欢 来源:福泉市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24-07-12 17:09: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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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进一步加强人民陪审员队伍建设,增强人民陪审员的责任感、使命感和职业荣誉感,7月12日,福泉市人民法院为56名新任命的人民陪审员举办任前业务培训会。福泉法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刘星主持会议,市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科长罗华应邀出席培训会。
  开班仪式上,刘星同志宣读了人民陪审员任职的文件,为新任职的人民陪审员颁发任命证书,奏唱国歌后,在领誓人的带领下,全体新任职的人民陪审员紧握右拳,庄严宣誓,一声声铿锵有力的誓言,一句句庄严的承诺,生动诠释了人民陪审员对法律的忠诚和敬仰,以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坚定决心。
 
  培训会上,福泉法院审管办王信陵同志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等法律法规,并就人民陪审员如何充分发挥作用进行培训,陆坪法庭庭长刘晓勤同志就人民陪审员法律基础知识、基本诉讼规则和司法礼仪等内容进行培训,市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科长罗华同志组织学习《人民陪审员选任办法》等相关内容,并对相关情况进行培训。
 
 
  福泉法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刘星提出几个方面的要求,要充分认识人民陪审员制度的作用和重大意义。人民陪审员制度,是我国司法制度改革的一项重要举措,是人民行使司法权的重要途径,对于促进司法公正,监督司法权行使具有积极意义;怎样当好一名合格的人民陪审员。必须具有法官的职业道德,加强对法律知识的学习,增强对案件判断逻辑推理的思维能力,同时应当充分发挥调解优势,促进案结事了人和。
 
 
  会后,人民陪审员们纷纷表示受益匪浅,通过此次培训,对人民陪审员的工作和职责有了系统全面的认识,今后将以此为契机,不断加强法律知识的学习,提升自身业务素质和法律素养,认真履职、勇担责任,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贡献自己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