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福泉市人民法院牛场法庭收到了一份特殊的“邀请函”,牛场镇辖区企业贵州某科技有限公司请求牛场法庭组织其与福泉市某爆破有限公司双方进行调解,承办法官了解详情后,灵活运用调解方式,既让企业“零成本”化解了矛盾,又有效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案件回顾
案件起因是福泉市某爆破公司因合同纠纷将贵州某科技公司诉至福泉法院,并申请了诉讼财产保全,承办法官通过贵州某科技公司与福泉市某爆破公司取得联系,以优化营商环境为出发点,于当日组织双方到牛场法庭进行调解。
调解过程
调解中,双方对还款金额、还款时间、还款方式等产生较大争议,承办法官认真查阅双方提交证据,听取双方陈述事实,了解双方诉求后,对纠纷的利弊进行了详细分析,释明法律依据。最终,在承办法官的斡旋下,双方握手言和,达成了一致调解意见,并申请了司法确认调解协议。至此,牛场法庭成功在诉前化解了一起标的额八十余万元的企业间纠纷。通过诉前调解,减轻了企业诉讼的金钱和时间成本,不仅有利于维护企业的声誉和形象,还能够增强企业间的信任和合作,充分展示了诉前调解在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商业生态和谐方面的积极作用。
牛场镇经济活跃,企业较多,是省州市重点建设的工业园区所在地,牛场法庭驻地在此,重任在肩,福泉法院将持续深化“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以高效快捷的方式解决企业困局,做到让企业“放心、信任、依靠”,为辖区经济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