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瞒购房骗扶贫,竹篮打水一场空 —— 贵定县法院动态--

作者:平安贵定 编辑:贵定县委政法委政法新闻工作站 来源:贵定政法委 发布时间:2019-03-13 19:2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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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错了,请法官给我一个改正错误的机会,以后我再也不敢欺骗政府了。”2019年3月6日,站在贵定县人民法院审判庭被告席上的刘某某,向法庭作最后陈述时后悔地说道。
  
  被告人刘某某系贵定县盘江镇马场河村村民,2018年7月5日,刘某某故意隐瞒自己已于2016年1月在贵定县王大坝购买了保障性住房的事实,向村委会递交《农村危房改造申请书》,骗取国家扶贫资金为其老房做危房改造。在房屋改造过程中,被马场河村民委员会发现,随即停止对其房屋改造并报警。经鉴定,被告人刘某某家已完成的改造项目价值人民币5888元。案发后,被告人刘某某已将5888元全额退赔。
  
  法庭经审理查明,被告人刘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隐瞒其已购买保障性住房的事实,骗取国家扶贫资金用于其老房改造,已完成工作量价值5888元,数额较大,被告人的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予以支持。被告人刘某某到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坦白,且在案发后已经全部退赔损失,可以从轻处罚。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2000元。宣判后,刘某某表示服判,并自动缴纳了罚金。按照法律的规定,判决生效后,被告人刘某某将接受为期一年的社区矫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