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践行新使命,忠诚保大庆”主题实践活动,进一步提升平塘县群众安全感、满意度,近日,贵州省平塘县公安局成功抓获两名涉嫌诈骗犯罪嫌疑人。
据悉,当天,平塘县公安局接到群众报警称被一家网络公司诈骗,请求民警帮助。接警后,平塘县公安局金盆派出所民警立即开展调查工作。经调查,发现在平塘县金盆街道有一家电子商务公司。该公司无相关营业执照,且该公司的行为涉嫌诈骗。经周密部署,民警将该公司有重大作案嫌疑的管理人员韦某(男)、缪某(男)成功抓获归案。经讯问,韦某、缪某分别对实施诈骗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犯罪嫌疑人韦某、缪某因涉嫌诈骗已被平塘县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当中。
普法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罪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