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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南中院“扫黑除恶”宣传推出“大众套餐”

作者:宋邦永 编辑:王茂华 来源:黔南日报 发布时间:2019-03-06 13:1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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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提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的覆盖面,黔南州中级人民法院通过电视、报纸等传统媒介、邀请专家学者走进直播间等形式,陆续推出扫黑除恶专题宣传“大众套餐”,不断营造宣传浓厚氛围。
  传统媒体宣传是扫黑除恶专题宣传主战场。黔南中院借助各类传统新闻媒体,主要是通过电视、报纸等传统媒介和邀请专家学者走进广播直播间三种形式,加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新闻宣传,充分运用法官话语、学者话语、大众话语,运用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提升专项斗争宣传的覆盖面。
  完善“综治”套餐服务。在传统媒介宣传中,注重宣传两级法院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促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尤其是基层社会治理能力明显提升方面的努力,积极宣传黔南法院通过与其他部门联合开展专项斗争,形成共识合力的主要做法和典型案(事)例,如充分发挥福泉“112”模式、提升基层社会治理能力的主要做法和工作效果。
  推进“案例”套餐服务。践行“以案释法”,提升普法实效。积极宣传两级法院通过依法开展司法审判实践,依法打击黑恶势力,实现黑恶势力违法犯罪问题得到根本遏制,涉黑涉恶治安乱点得到全面整治,重点行业、领域管理得到明显加强,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明显提升的的主要做法和典型案(事)例。适时宣传黔南法院在此项工作中的担当作为和工作成效及有关案例,讲好黔南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好故事。
  优化“机制”套餐服务。以制度机制建设为引领,为增强两级法院刑事审判战斗堡垒作用奠定基础。健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规程机制,坚持“三项规程”,严格法定程序,不断总结宣传刑事审判在打击黑恶势力工作中好经验好做法,尤其是涉黑涉恶违法犯罪防范打击长效机制更加健全,扫黑除恶工作法治化、规范化、专业化水平进一步提高的主要做法和典型经验。如,不断完善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不断推广都匀法院“四在庭上”经验和荔波法院“六个实质化”经验做法,把涉黑涉恶案件办成铁案。
  深化“法律”套餐服务,加大宣传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有关的法律法规,以促进全民懂法,守法,弘扬社会正气。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通知》要求和最高法院、省委、省高院、州委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会议精神,进一步宣传党和政府打击黑恶势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坚定决心,层层发动,广泛动员,壮大扫黑除恶声势,形成强大的打击合力,努力营造全党动员、全民知晓、全员参与的扫黑除恶氛围。(宋邦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