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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泉市织牢“四个层级”人民调解组织网

作者:覃敏妮 罗阳 编辑:吴玲 来源:黔南日报 发布时间:2019-10-08 10:3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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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从源头上预防、减少矛盾纠纷及矛盾纠纷转型升级,福泉市在市、乡镇(街道)、村(居)、村小组四个层级建立调解组织,构建起了市级、乡镇(街道)级、村(居)级、村小组级四个层级调解组织网。

  市级层级。成立了福泉市多元化调处委员会,对全市矛盾纠纷多元化解进行全面领导、统筹协调。并设立福泉市多元化调处中心,与司法局并轨运行,中心内设包括受理登记分流窗口、法律咨询窗口、12个专业性行业性调解组织便民服务窗口等,依托市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平台,发挥多元化解调处中心的中枢作用,对当事人申请的矛盾纠纷及时受理、及时指派,按类分流到相应的专业性、行业性调委会或其他乡镇调委会,确保矛盾纠纷及时调处化解。

  乡镇(街道)层级。全市 8个乡镇(街道)配套设立镇级多元化调处中心。工作地点挂靠乡镇(街道)综治工作中心,配置专职调解员,负责指导村(居)一级的调解工作,并帮助解决村(居)一级上报的纠纷案件。同时,乡镇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中心与市多元化调处中心形成合力,乡镇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中心对辖区村居调委会进行统一调度,协调化解辖区矛盾纠纷,对辖区矛盾纠纷排查预警、将社会不稳定因素及时向上级综治维稳部门汇报,尽可能的疏导当事人通过合法途径解决纠纷。

  村(居)层级。通常由村政府的副职主任或者书记来担任村级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加强对于整个村落的调解协调。目前,全市76个村(居)实现人民调解组织全覆盖。

  村民小组层级。根据不同乡镇的人口密度,按照自然村落、村民小组为单位,成立专门的调解小组,并且选取小组长。村民小组层面的调解机构要及时吸纳已经退休的知识分子、村干部等参与,确保能够在最前线、最源头化解基层村民的各类矛盾问题。截止9月15日,全市在大的自然村寨和集中的居民小区建立调解小组171个。

  福泉市坚持系统治理、源头治理、依法治理、创新治理的原则,着力解决影响矛盾纠纷预防化解的源头性、根本性、基础性问题,纵向延伸调解触角,织牢“四个层级”人民调解组织网,及时有效地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起到了积极作用。(覃敏妮  罗阳)

编辑:吴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