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福泉市法院牛场人民法庭启动矛盾纠纷诉外化解机制,成功化解了一起离婚纠纷。
“我要离婚!这阵子我发现我妻子经常大半夜和一名男性通电话,通话时间至少都有十多分钟,偶尔还看到她与那名男性过于暧昧的微信聊天内容,每当我问她,她都吱吱吾吾不说清楚……”原告罗某激动地对法官说。当法官进一步了解情况时,罗某又低声说:“她要是跟我讲清楚原因,一切都说得过去,日子还得继续过,毕竟20多年的夫妻。”
通过罗某的陈述,案件承办法官感觉到,其实罗某舍不得这20多年来的夫妻感情,但夫妻之间存在的了矛盾、隔阂,让他觉得自己遭到了背叛,希望妻子跟自己解释清楚原因。
针对当事人的矛盾心理和案件情况,办案法官决定在立案前先启动矛盾纠纷诉外化解机制,并电话联系了被告代某到法庭进一步了解情况,进行调解。
代某来到法庭后,法官组织双方到家事调解室进行调解。调解过程中,办案法官了解到代某是一名医生。据代某介绍,与其通话的男性是自己的病人,平时的交流只是出于对病人的关心,回答一些病情上的问题,出于尊重病人的隐私,没有将事情告诉罗某,谁知会引起那么大的误会。
法官耐心细致地听取双方的陈述后,结合多年的办案经验来看,双方的感情并未破裂,也并没有达到非要离婚的地步,于是在安抚各方情绪的同时,帮他们分析矛盾症结所在,对症下药,就《婚姻法》等法律法规进行普法教育。最终女方表示,丈夫有疑虑也是情有可原的,以后处理工作上的事情一定会注意分寸,不让丈夫误解。听完妻子的表态,罗某表示,双方是有感情基础的,不想家庭破碎,愿意继续和代某继续生活。该起矛盾纠纷就此化解。
据了解,近年来,福泉市法院家事纠纷案件逐年增多,特别是离婚案件涉及小孩抚养、财产分割等,若机械地适用法律规定,难以案结事了。为深入推进家事审判方式改革,福泉市法院创新工作方式,将矛盾纠纷诉外化解机制有效融合到家事审判中,结合家事审判的特点及该院工作实际,积极探索家事审判新模式,充分发挥家事审判的诊断、修复、治疗功能,促进家庭关系和谐,助力平安福泉建设。(杨云仙 罗翔)
(编辑:吴玲)